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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2010
陈贤武控教唆勒索.6000保外步出法庭重捕
作者: admin

(吉隆坡)马来西亚国际咏春拳术总会总会长陈贤武,今日(周二,5月25日)被控上法庭面对教唆勒索指控,在保外候审步出法庭时再度被捕。

陈贤武是被警方扣留4天后,周二被带到大使路推事庭4面控,预料他周三(5月26日)会被控上安邦法庭。

现年38岁的陈贤武,被控于2005年8月29日下午3时30分,在十五碑的BIG SUM钟表及首饰店内,协助警员阿都拉曼、莫哈末菲迪及东尼(32岁)串谋向万齐进(译音、41岁)勒索,涉及价值10万零2645令吉的物品。

罪成可判监禁10年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109(教唆)条文,一旦罪成可判监10年或罚款,鞭笞或两者兼施。

身穿黑色线条长袖上衣的被告被控时神情严肃,他聆听控状后向推事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努玛蒂娜建议被告以1万令吉保外,而被告的辩护律师则向法庭要求降低保释金。

其辩护律师说,被告身为武术教练,其收入依学员人数而定,每月收入介于2000至3000令吉。

她说,被告拥有3名尚在求学的孩子,前来担保他的友人仅携带了5000令吉。

推事哈菲达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保外,并择定此案在6月8日过堂。

陈贤武获保释后,在约3时50分左右离开担保柜台时,即被门外2名来自安邦的警察出示文件告知他再度被逮捕,并为他带上手铐,其担保人也跟随警方到安邦警局了解详情,据悉,被告周三或许被控上安邦法庭。

来自文良港的被告于5月21日被捕,当时被告以马来西亚国际咏春拳术总会总会长兼创办人的名义,出席马来西亚国际叶问咏春嘉年华会及世界咏春擂台赛开幕仪式后,被警方扣留助查案件。

据悉,蕉赖警方是在2009年接获一宗欺骗案投报,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进行调查。

此外,陈贤武也被指于2008年在班登英达地区涉嫌另一宗欺骗案,以及2005年在十五碑地区涉嫌一宗冒充公务员及勒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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