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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2013
“P”不代表身份证计划.罗斯兰:“P3”名单撤销1万6申请
作者: admin

(沙巴.亚庇16日讯)国民登记局身份证部门沙巴和砂拉越特属单位主任罗斯兰阿利亚斯指出,该局从1979至1996年期间,在沙巴共发出了97万零199张身份证,当中有12万7千494张被鉴定存有问题。

撤销9万有问题身份证

他说,由该局主导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共撤销了9万1千656张经过调查后,发现有问题的身份证。

罗斯兰今日在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听证会上供证时说,该局的沙巴和砂拉越特属单位是在1999年因行政需要而设立,并成立了一个“沙巴身份证特别委员会”主要是处理沙巴州有问题的身份证。

他说,相似的委员会并没有在其他州属成立,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了该局总监、行动部副总监、身份证部总监,以及沙巴和砂拉越特属单位主任。

他说,这个单位经整理后把有问题的身份证分3组名单,即“P1”共5万1千300人、“P2”共6万2千550人和“P3”共1万6千669人。

他在皇委会调查工作执行官马诺兹古律引导供证时指出,这3组名单的“P”字并非代表“Project IC”(身份证计划),当局的委员会经过调查后,已将“P3”共1万6千669人的申请撤销,没有发出任何身份证件予申请人。

不过,“P1”和“P2”名单的申请已发出了身份证件予申请人,调查当中有一些是合法的申请者,一些仍在鉴定中,一些则不合法,也有一些被列入黑名单。

他说,有问题的身份证是指那些没有经过合法程序审核,就被发出身份证件予申请人的身份证,尤其那些使用宣誓书的申请。

不排除被用来登记选民

他表示,不排除这些有问题的身份证被使用来登记为选民,并已被列入了选民册,但认为持有这些出问题的身份证件人士,大多是使用复印本,或者是当时申请时所发出的收据。

皇委会成员拿督陈沛武过询问罗斯兰国民登记局是否有进行内部调查,找出这些身份证是如何没有依据程序发出时,罗斯兰说,特属单位的成立就是为了处理这批有问题的身份证,而这项调查工作现时仍继续进行中。

他过后也向皇委会成员拿督贺曼鲁宾解释说,当局自1987年就停止使用宣誓书做为申请身份证的有效条件;目前沙巴流动法庭在沙巴内陆遍远地区,由推事所审阅签发的宣誓书,是限于那些逾期申请,没有登记出生纸的孩童。

【大事件:皇委会调查沙巴非法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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