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局:惩5违法行为.虚报资料罚款100%
(吉隆坡17日讯)内陆税收局解释,从明年1月1日起,只有犯下特定罪行的纳税人,才会被罚款最高100%,其中包括重复未申报或虚报所得税资料。
税收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沙宾今日发表文告,举出其中5个将会被罚款100%的例子,即:
a.重复未申报或虚报所得税资料
b.在审计或调查过程中拒绝给予当局充份合作
c.在进行审计或调查过程中,没有提供全面配合或提供所需文件
d.执行有组织的逃税计划
e.即使纳税人已经被审计或调查过,但没有遵守税务法令
他吁请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并且提供正确的资料。
内陆税收局准备从明年1月起,调涨欠税的罚款架构,即从原有的6个月内缴付欠税罚款45%,增至最高的100%,且范围涵盖公司、个人等。
1967年所得税法令条文赋权该局总监向未申报或虚报收入的纳税人征收罚款。法令条文赋予可罚款最高300%的权限,但税收局决定将罚款额度设在100%。
该局现有的欠税罚款架构阐明,欠税者若在半年期限内解决税务问题,除了须补交原本应缴的税务外,也要另缴45%欠税额的罚款。换言之,从明年开始,罚款比例增加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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