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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7
乱丢垃圾.2人各判罚1万2千令吉
作者: seowwm

(芙蓉12日讯)乱丢垃圾的代价!

森州固体废料管理机构严惩“垃圾虫”,今早将3名乱丢垃圾的人士控上芙蓉地庭,其中2人俯首认罪,各判罚款1万2000令吉,另1人则没有出庭,法庭已经向他发出逮捕令。

2被告俯首认罪

2名面控的被告分别为27岁的李顺财(译音)及30岁的莫哈末阿密尔,缺席的被告为28岁的诺茜拉阿米扎,3人皆被控在住宅区非法垃圾场丢弃固体废料。

控状指出,李顺财于2014年6月20日早上约9时30分,与一名仍未落网的同伙,在芙蓉亚沙再也花园第二区一条主要道路尾端丢弃家居固体废料,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卫生管理法令第71(1)条文。

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检察司莫哈末雅瑟指出,事发地点是一个位于住宅区的非法垃圾场热点,被告所丢弃的家居固体废料包括橱柜和床褥。

李顺财对控状表示认罪,并在求情时说,自己是一名家具厂员工,月入仅1500令吉,还得照顾年迈母亲,这是初次犯案,事后也感到后悔,希望获得最轻的判决。

法官阿末法依鲁兹提醒被告,在有关法令条文下,一旦罪成,他将面对罚款最低1万令吉或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少6个月或最多5年,或两者兼施,被告选择认罪,最终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

1人缺庭被发逮捕令

另一名被告莫哈末阿密尔则被控于2014年4月14日早上大约10时30分,与妹妹诺茜拉阿米扎在芙蓉新那旺薰衣草高原(Lavender Heights)花园一处路旁倾倒家居固体废料,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与公共卫生管理法令第71(1)条文。

莫哈末阿密尔听闻控状后表示认罪,同样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而诺茜拉阿米扎因没遵照庭令出庭面控,将被法庭发出逮捕令。

莫哈末阿密尔(左二)出庭时神情轻松,认罪后被判罚款1万2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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