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佛.新山24日讯)承认无照经营按摩中心的男子,声称因在按摩中心加建隔间而接获拆除令,他基于生意亏本索性结束营业,并将店面转让别人经营美容院,未料到执法人员在拆除宽限期结束后,持庭令破门入内拆除隔间。
45岁的罗玉文(45岁,地产代理)不满执法单位未事先通知便展开拆除行动;他也指美容院业者过后要求退订,让他蒙受损失。
他同时指官员拆除隔间的过程中,拿走他摆放在店内的一些工作上需要的工具配备。
他于是求助彭加兰岭顶区州议员邹裕豪,以了解官员的行为是否己违反标准作业程序。
他在新闻发布会上承认无照营业,也没有在店面转让给别人经营美容院后,知会新山中区市议会。
出席者包括:彭加兰岭顶区州议员办公室助理周文英;行动党武吉英达一花园支部副主余文顺、秘书黄庆文;土著团结党乌达贝斯达里支部主席哈斯鲁等。
承认违例装修无照经营
罗玉文说,他约1年前与两名友人,在士如来顺利花园合股开设按摩中心,并基于顾客的隐私权,在店内加建多个隔间。
他称:“按照程序,我们须拍下装修后的照片,才可以到新山中区市议会申请营业执照。没想到我们一切就绪后,却申请不到营业执照,官员也没有说明理由。”
他称他和另两名股东各拿出近2万令吉来投资,为了避免血本无亏,按摩中心于是照计划开业。
他表示,新山中区市议会基于店内加建隔间已违例,在今年7月31日发出拆除令,限定他在7天内拆除有关隔间。
他说:“我隔天到新山中区市议会找官员了解情况,对方告诉我在新条例下,脚底按摩中心和按摩中心只准开在购物广场,所以新山中区市议会不会发出营业执照给设在店屋的按摩中心。官员过后把拆除隔间的宽限期延长至10天。”
租户要求退还定金
罗玉文说,由于按摩中心的生意亏本,再加上相关限制,他于是结束生意,并把有关店屋转让他人开设美容院。
他说:“由于店内已做好隔间,还装有冷气机等,我用2万令吉把店面转让给一位女性,让她开设美容院。”
“对方除了给我3000令吉订金外,也于8月10日向马来西亚公司注册局办理公司注册手续。”
他没想到在8月14日,即拆除隔间宽限期结束后4天,新山中区市议会官员持庭令,破门进入正在装修的店面拆除隔间,他是接获该处商家的通知,才惊觉官员进入店内拆除隔间;原本正在装修店面的美容院业者,基于隔间已被拆除等因素,也要求退订。
邹裕豪:美容院已报案
邹裕豪说,罗玉文已配合新山中区市议会,结束按摩中心生意并把店面转让别人经营美容院。
他遗憾新山中区市议会官员,未了解情况便展开拆除行动;他也置疑官员的拆除行动是否符合标准作业程序。
他已致函新山中区市议会、执法机构廉正公署,要求调查上述事件;美容院业者事后已向警方报案,警方也传召相关官员录口供。
哈斯鲁觉得,新山中区市议会可以更具弹性和人性地处理上述问题。
余绍庆:沟通问题导致
马华新山中区市议员党鞭余绍庆接受星洲日报《大柔佛》社区报访问时说,既然投诉人已经报案,就交由警方调查。
他说:“若调查报告显示官员有偏差,投诉人可以入禀法庭,起诉新山中区市议会。新山中区市议会身为政府机构,更应守法。”
此外,他表示,若投诉人致函新山中区市议会,告知已结束营业,并将店面转让他人经营美容院,他相信有关拆除行动不会发生,因此这起事件很大可能是双方沟通出现问题所致。
他说:“若店主接到新山中区市议会发出的拆除违建建筑物公函,他们可以上诉并要求延长限期。”
“店主甚至可以在与有关官员会面后,草拟一份文件,列出他与官员的协议,包括官员同意延长拆除期限等,然后交至新山中区市议会的柜台并要官员签收,这样日后若有争议,至少该文件可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