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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8
传敦马推荐托马斯‧元首不认同‧总检察长人选恐陷僵
作者: shuenfatt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3日讯)首相敦马哈迪推荐资深律师汤米托马斯出任新总检察长,未能获得国家元首以及马来统治者的认同,此课题引起各界不同的反应,有者甚至认为将引发宪政危机。

根据英文《星报》的报道,坚决要撤换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的马哈迪,只是提呈汤米托马斯的名字给国家元首苏丹莫哈末五世;但国家元首却向马哈迪提出了4个名字,包括现任联邦法院法官和上诉庭法官。

消息人士向该报指出:“国家元首想要的总检察长人选是一个曾经担任法官甚至是退休法官,而不在乎该人选是印度人、华人还是马来人。”

他补充说,国家元首在接受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出任财政部长时,也表明了这一点。

赛益阿克巴:首相是决定者

著名的亲马哈迪部落客赛益阿克巴在《今日大马》发表一篇标题为“另一次危机酝酿:国家还没有摆脱危险”的文章中说,政府在总检察长的任命上,似乎和“另一方”存在严重的问题。

赛益阿克巴写道,联邦宪法中并没有任何规定说非马来人和非穆斯林不能被任命为总检察长,首相是在内阁和关键的公务员任命上,是唯一的决定者。”

他表示,新总检察长将获得两年合约,并将专注在机构改革的工作上。

苏仁德兰:委新总检长刻不容缓

捍卫自由律师团(LFL)顾问苏仁德兰认为,革除或终止总检察长阿班迪的服务,以及委任新的总检察长都是刻不容缓之事,否则将会影响司法改革的进度。

他说,再推迟任命新的总检察长必定会阻碍万众期待的体制和法律改革的进行,以及一个大马公司(1MDB)丑闻的检控程序。

他说,阿班迪目前在休假,我国没有总检察长在执行任务,这情况不能再拖延。

他发表文告说,联邦宪法赋权首相遴选合适的总检察长人选,而国家元首在听取首相的劝告下任命。

他指出,根据联邦宪法第145(5)条文,只要首相请示国家元首,总检察长就可以在任何时候被撤换或终止服务,并不需要通过仲裁庭或咨询。

林伟杰:宪法没规定须特定种族

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副主席林伟杰说,联邦宪法没有规定总检察长必须是特定的种族或信仰,这不像大多数州属的宪法,规定州务大臣必须由马来穆斯林出任,因此,只要首相建议他认为具备资格的人选出任总检察长,国家元首必须按首相的建议作出任命。

他说,在任命总检察长方面,也不需要事先征求马来统治者理事会的意见,后者也没有发言权。

伊党:支持元首决定

伊斯兰党宣传主任纳斯鲁丁说,总检察长的其中一个职责是捍卫伊斯兰为国教的地位,因此,该党支持国家元首拒绝接纳希盟政府所推荐的新任总检察长人选汤米托马斯。

他发表文告指出,国家元首宣誓就职的誓词中提及“时刻捍卫伊斯兰”,因此由政府推荐的总检察长人选必须是一名可以替国家元首履行这项使命的人选。

“如果总检察长是一名非穆斯林,或任何一名不能有效地履行这项职责的人,就显得有点不伦不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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