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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6/2018
陈一骏被绑勒索案‧赎金照获接纳为证物‧辩方:警没记录质疑可信度
作者: yflen2

(彭亨‧关丹29日讯))关丹华商拿督陈一骏被绑架案,辩方律师继昨天质疑肉票的记忆诚信后,今天续审上庭挑战肉票胞兄拿督陈一权所提供的赎金图片证物可信度。

辩方律师拉温德仁说,控方于今早开庭前,才把一大叠赎金钞票图片证物交给他,使他来不及详细阅读,因此提出抗议。

控方检察司回应说,这只是陈一权交出赎金给绑匪前,所拍下每张钞票及编号的图片,不含证人供词。高庭法官拿督哈山阿都加尼因此同意接纳为证物。

肉票获释2天才交“赎金”照

无论如何,拉温德仁说,身为第19位证人的陈一权,是在肉票于2016年3月9日获释后,才在两天后这把批图片证物交给警方调查,事前不曾告知警方有这一批照片,警方报告里也没有相关记录。

陈一权在庭上说,这些赎金的钞票图片(500万新币及400万令吉)是他以本身的手机摄影逐一拍下,存放在电脑,然后以打印机逐一打印出来。

拉温德仁质疑,为何陈氏用来拍照的手机、存档的记忆卡、电脑及打印机等物品,并没有交给警方分析,以证实这些证物照片是否可靠,或者没有经过修改?陈氏强调,这些器材运作正常,照片不曾经过修改。

陈一权回答拉温德仁的追问说,他们一家人是在陈一骏于2015年12月26日被绑后10天,即2017年1月5日开始逐步通过家人及公司等各管道筹集赎金。

质疑“预先”准备赎金

拉温德仁挑战说,陈氏家属向警方报案时,并没有提到绑匪要求赎金一词,而且也未与绑匪有任何联系,为何陈一权在未正式接获绑匪提出赎金要求前,就可“预知”并提前准备赎金?

陈一权说,他们在陈一骏被绑后,一直在家中等待绑匪消息,之后家人也经过家庭会议商讨后,而决定提前准备赎金,筹募其间才接获绑匪来电交涉赎金,结果他们经过相当长时间,才筹得绑匪所要求的金额。

拉温德仁也质疑道,陈氏突然向银行及货币兑换商提出如此巨额现金,照理银行方都会按例询问这些钱的用意,陈氏却回应说,他并不清楚银行所制定的条例。

拉温德仁副手黄钰焙也质疑道,陈一权身为事发地点甜园酒店的董事,为何他不知道事发当天陈一骏在甜园酒店里出席一项会议?同时,酒店现场留下了肉票的物品,分别是眼镜、手表及鞋子,陈一权同样不知情,也没有见过此物品。

此案控方代表是拿督卡欣阿都拉副检察司、莫哈末阿斯亚副检察司,以及沙鲁依山副检察司。今日续审于上午11时45分结束,法官拿督哈山阿都加尼决定把案件展延至7月30日继续。审讯日期分别是7月30及31日,8月1至3日,为期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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