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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2018
“索平静号需最佳律师”.总检长否认存利益冲突
作者: yslee

(吉隆坡9日讯)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被非议委任来自本身创办律师楼的律师,代表一马公司申领平静号,有利益冲突之嫌,汤美汤姆斯今日为自己平反,声称扣押和申索“平静号”的诉讼复杂,因此,大马有权聘用一支最佳的律师团队。

他表示,一旦大马富商刘特佐或任何其他方申请撤销平静号的扣押令,各方就需在法院审理此案时提出有利论点,因此,大马拥有最佳大律师至关重要。

他发文告驳斥巫青团的指责,他说,由于总检察署没有航运专业诉讼单位,因此,他决定将这项任务转交律师楼处理,并选择了大马3名航运律师,即雪芭、杰里米约瑟和黄志冠(Ong Chee Kwan译音),以及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Alice Loke)代表索赔人。

强调雪芭免费服务

“有记录在案的代表律师是佐瑟的律师,即佐瑟和伙伴(Joseph&Partners)。”

他称,由于此诉讼错综复杂,涉及高达10亿令吉的利益,因此,政府将以一般的商业利率来支付佐瑟和伙伴(Joseph&Partners)律师楼、佐瑟和黄志冠,但政府无须支付雪芭任何律师费。

“她是免费提供服务,不会动用公款。”

他说,这些法律诉讼是为了大马人的利益而进行,因此,我们有权获得大马最优秀的航运律师。

他也驳斥利益冲突之说,指大家都站在同一线上;如果因为他过去8年曾经在该律师楼担任顾问,而剥夺了雪芭的服务,既不正确也不明智。

“雪芭的任命是我个人所作的决定,因为我相信其能力和正直。”

汤米也指出,上周末有外国方面接洽雪芭和约瑟以代表他们,但遭两人拒绝。

他说,诉讼多变化,法院随时会发生不可预测的事,而大马方面的案件,必须由可靠的专业人士处理。

参与多宗船只诉讼案
“雪芭专业受公认”

汤米说,当他在两周前被告知,印尼很大可能会移交“平静号”给大马时,总检察署就认为必须尽速研究该游艇抵达大马水域后的管辖权问题,而最有效依据就是海事法或航运法。

他指出,他所创办的律师楼的律师雪芭是航运律师事务所公认在诉讼事务方面的佼佼者,25年来曾经参与多宗扣押和反扣押船只的法庭案件。

“多年来她担任律师公会的船运及海事管辖法律委员会主席,同时也是大马国际海事法协会(IMSML)创会主席,因此,她是为总检察署和我本人提供建议的最恰当人选。”

汤米说,由于交易错综复杂,由刘特佐和顾问所展开的分层企业交易,是为了隐藏用于购买游艇的真正资金来源,起草法律文件需要航运法和公司法的技巧和专业。

他指出,他们之前向吉隆坡高庭申请扣押令时,就因“单方面”庭令的争论耗了将近两个小时,而扣押令的传递也必须由有专业和经验的律师来执行。

“莫忘了有关法院诉讼程序中的索赔人,是大马政府和全资子公司一马发展公司(1MDB),以及1MDB的两家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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