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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18
之前SOSMA法令下面控 ‧ 交替控状控“360党”40成员
作者: yflen2

(柔佛‧新山12日讯)高庭法官柯林劳伦斯今早批准控方改用交替控状,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43条文(拥有私会党文身图案),提控40名包括新山彩虹油站命案主嫌犯的“360党”成员。

这些被告之前是在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被提控至高庭。

法官也把此案转交推事庭。

根据相关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今日高庭负责上述案件的主控官共有3人,分别是罗斯兰、诺阿兹札、苏海拉。

所有被告各别由来自8所律师事务所的14名律师担任代表律师,其中包括丹斯里沙菲宜和拿督卡玛鲁。

另外,还有10名来自21私会党的印裔被告,今日上午被带来高庭,预计也会修改控状转推事庭。

油站命案主嫌不获保释

除了油站命案主嫌犯黄协文(译音)在刑事法典302(谋杀)条文被扣查,不得获保释之外,其余被告预计今日转到推事庭后可获保释。

黄协文今早未现身高庭。

另一方面,一名年轻的被告今早在步入高庭之前望见亲人时,忍不住高声喊叫“爸!”。

法庭外也出现其他被告的亲友。他们皆不获进入高庭内听审。

“新山彩虹花园油站命案”于去年12月17日晚上7时,在该花园的蚬壳油站发生,44岁男子陈益财遭数名凶徒刺杀,并被轿车辗过,凶徒被指来自360私会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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