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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2012
丁福南:陈合裕土地案已了结.槟政府快还1409万!
作者: admin

(槟城)槟州国阵再次替槟州人民向槟州政府追讨州政府之前支付给陈合裕的1千409万令吉。

槟州国阵政治局主任拿督丁福南昨日(11日)与国阵领袖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在陈合裕土地案中,联邦法院已推翻高庭的判决,但案件在进行时,州政府已支付1千409万令吉给高庭,高庭较后下放了给陈合裕。

丁福南说,案件已了结,如今州政府仅需支付45万令吉加8%利息的商誉损失和48万1千785令吉的开支损失。州政府需向人民交待是否采取了任何步骤,来向陈合裕取回那一笔1千409万令吉,因为那是纳税人的钱。

指陈合裕土地案被政治化

他说,陈合裕土地案在这4年来被州政府政治化,以捞取政治筹码,过程中,国阵被抹黑和诬赖,人民被误导,州政府甚至推出了“白皮书”,但也举不出任何舞弊事件。

洛加:民联政府捞政治筹码

槟州国阵心理战术局主任拿督洛加说,当年民联政府在交出1千409万令吉给高庭时,该向高庭争取,基于那笔1千409万令吉是人民的钱,而要求高庭暂别下放给陈合裕,至到案件了结为止。不过,民联政府不这么做,或许这是他们捞取政治筹码的方式。

自由港计划及CIQ没冲突
槟国阵领袖澄清没AB队

槟州国阵领袖“七嘴八舌”,辩解槟州国阵内并没有分A team和B team(A队和B队);自由港计划和海关、移民及检疫免税特区(CIQ)建议也没有冲突。

民联领袖指槟州国阵主席邓章耀是A team,丁福南、拿督斯里希尔米主席则是B team。针对此事,丁福南回应,若要分队,国阵也可以说林冠英和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是A team,行动党主席卡巴星是B team。

洛加较后替丁福南和希尔米向记者解释,希尔米之前提出的CIQ,是一项建议,因为较早前槟州港口有限公司已曾建议。这与邓章耀提出的自由港计划没有冲突。

你知道吗?

陈合裕土地案判决经过

2005年10月4日:高庭判槟州政府需支付2千824万令吉利益损失、65万8271令吉开支损失、45万令吉加8%利息的商誉损失给陈合裕。州政府较后上诉。

2009年5月18日:州政府支付1千409万令吉给高庭,高庭较后下放给陈合裕。

2012年5月7日:联邦法院推翻高庭判决,州政府仅需支付45万令吉加8%利息的商誉损失和48万1千785令吉的开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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