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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11
陈莉珍.常理心
作者: admin

友人带了外甥来参加老友聚会。这位15岁的少年,外表瘦弱,显然仍在发育阶段,说话还有童音,一脸稚气的他,鼻梁上还顶着一幅厚重的眼镜。看了这个少年的样子,另外一位友人不禁发表了这样的看法:“你可能要帮他换个形象,否则他可能会成为被同学欺负的对象。”

回想学生时代,总有个同学成为人家的笑柄、遭人耻笑、欺负甚至被排挤。他们可能比较瘦弱、胆小、或许举止比较女性化。这些人被欺负后内心的害怕、挣扎、焦虑不安,肯定会影响他们往后的人生。

看到登嘉楼教育局为66名举止不够阳刚、或被指有同性恋倾向的男中学生,开办“预防同性恋营”,试图引导这些男生走向正轨,不禁为这66位参与者的未来感到担忧。

为期4天的生活营将通过体能课及有激励讲师主讲的宗教课来引导营员,而学校将推荐那些行为举止“展示出女性特质”或与一般同龄男孩不同的男学生参加课程。教育局长指出,该局知道一些人可能会成为变性人或同性恋,不过他们将尽力减少这样的人数,他认为举止女性化及有同性恋倾向是不可被忽略的课题。

或许该局确实关心学生的全面人格发展,但教育方针可能偶尔会牵涉一些比较主观的想法,而且营会结束后,据说营员的回馈不错,而且可能会演变为常年活动。

从一个教育家的角度来看,难道因为某个青少年的特质,而把他从同伴中切割开来,不会是一个可怕的经验?这些被选中的营员,日后可能会被贴上了标签而被同学、社会歧视。筹办这样的营会,难道不是含有歧视性的行为。

登教育局这类营会,果然是创举,连国外媒体都刊载了这则新闻,而且也引起了很多团体的抨击,要求停办。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部长莎丽扎直接抨击这个营会已经抵触了2001年儿童法令。在该法令下,任何孩童,在任何情况下,不分种族、肤色、语言、社会背景、身心理残缺或任何身份,都应该被保护及给予协助。除此,身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签署国之一的马来西亚,我们也需要确保所有孩童得到公平的权益及对待。

筹办这个营会,是将某种固定社会价值观(即同性恋是错误的)硬性植入制度之中,这是与人人平等的普世价值观有很大的冲突。时下学生问题多多,或许登州教育局可以更多的关注青少年意志薄弱,容易轻生问题。

或许,当局在运用社会有限的资源时,可以宏观一些,并且怀常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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