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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2012
张以勒.否决权就是话语权
作者: admin

马华和董总之间就“典当华教契约”的争议,发展到现在算是告一段落,但由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挑起的问题,其实并未有足以终止一切疑问的答案。这道问题的核心是:马华到底有没有跟巫统达致过任何典当华教利益的口头或书面条约?

除非马华或国阵愿意解密独立前后以来的联盟和国阵高层会议,以及政府内阁会议的所有会议记录,否则看来董总并不会相信和接受任何来自马华的答案,因而这个争议似乎注定要成为另一桩无头公案,信者恒信,不信者恒不信。

如果历史上根本没有这种契约,这对现任马华领导层而言当然是最好的答案;但即使我们往最坏的方向假设,就当作过去马华确实曾经跟国阵成员党达致不承认统考、不增建独中的所谓共识或契约,但这种答案对马华而言却也不一定是坏消息,因为随着90年代杪全国独中获取永久注册、2005年柔佛宽柔分校建成,以及近2年独中生可申请高教贷款、统考文凭可进师训、关丹复办独中、南方学院升格大学等逐步累积起来的进展,正正说明即便当年马华先辈确实接受过一些维持独中原状的所谓契约,但后来或现任的领导层却已经把这些契约给推翻和否决掉。

因而从这一桩历史悬案,还可引申出所谓“否决权”的概念。某个政党身处于一个政治联盟中,是否拥有与其它成员党相对平等的地位,可以几个因素作为标准,其一乃是对这个政治联盟的政策方针所能施加的影响力,也就是在联盟做出任何集体决定时,能够发挥多少话语权。而话语权的具体形式之一,就是所谓否决权——某成员党能不能否决,或者能否决多少那些不利于它本身以及它所代表群体的决策,与这个政党在其联盟中的话语权,也就是其地位是成正比的。

关于马华在联盟∕国阵里的否决权,行动党国会议员刘镇东曾在一场公开讲座上提出过,马华在1950至70年代曾在内阁行使否决权,当时巫统总秘书赛查化阿峇(Syed Jaafar Albar,现任陆路公共交通委员会主席赛哈密的父亲,被视为马来激进主义者)之所以没能入阁当部长,原因是当时的马华总会长陈修信大力反对,证明当时马华在联盟拥有很大的话语权,甚至能左右内阁成员的人选。

刘镇东本人对否决权的行使一定感触良多。去年3月,吉兰丹伊斯兰党州政府落实禁售彩票措施,当时行动党派出他以及社青团团长陆兆福,到丹州与大臣聂阿兹会谈,结果无功而返,丹州政府仍坚持在州内禁售彩票。估计当时行动党也预料到他们根本无法改变伊斯兰党政府的决定,所以才委派与聂阿兹地位完全不对等的刘镇东和陆兆福等二线领袖赴会,而不是林冠英、林吉祥和卡巴星等最高领袖,那么舆论就不至于将会谈结果直接诠释为行动党无法阻止伊斯兰党政策。

这是行动党在民联内否决权失灵的其中一例,其余还包括吉打州拆除宰猪场(当时行动党曾宣布退出吉打民联但仍无法阻止拆除行动)和吉打州50%土著房屋固打等课题。

一个政党否决权的份量,很大程度取决于其领袖的份量。马华首3任总会长(即陈祯禄、林苍佑和陈修信)都与巫统领袖保持密切关系,这种关系于独立斗争期间建立,他们也都属同一个政治世代。在独立世代领袖当中,陈祯禄最为资深,也年长于拿督翁和东姑阿都拉曼,陈修信也属于独立世代,与敦拉萨同时代。

一个政治人物的出身、经验、资历、辈份和世家背景,是东西方政治皆极为重视的软资产,华人把这些统称为“江湖地位”,可谓形神兼备。陈祯禄与巫统创党人拿督翁是同辈,辈份比东姑阿都拉曼还高。当年林连玉要和东姑谈华教课题,可不是陈祯禄带着林连玉去见东姑,而是东姑和林连玉到陈祯禄的家会面,因为陈祯禄的江湖地位比东姑还要高。

陈修信之后的历任马华总会长,份量固然无法与首3任总会长同日而语,但否决权的施展,除了凭领袖的江湖地位,还可源于其它因素,包括领袖的胆识、智慧和格局,也包括政党的理论建设、策略运用和选票实力,这是新时代马华领导层的挑战,而统考文凭能否获全面承认,乃是其中一个应该要去跨越的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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