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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12
张以勒.内阁制没有英雄主义
作者: admin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接领由董总代表团呈上的所谓“华教八大诉求”备忘录,他随后发表的言论引起纷纷议论,尤其使马华尴尬。事实上,应该生气纳兹里的还不应该仅仅是马华,也不只是首相纳吉和兼任教长的副首相慕尤丁,而是全体内阁成员。

问题不在于他“认同华教诉求”这种“外交辞令”,而是他说有些华教问题存在已久,不知教育部受到何种限制而始终无法解决,他还说对政府不承认统考文凭感到不解。这就已经逾越所谓“外交辞令”的范畴,而是根本违背内阁制的基本原则。

在国家权力结构下,内阁掌握行政权,而内阁领导的原则,在于集体决策(collective decision),以及由此而来的集体负责(collective responsibility)。理论上,每个内阁成员地位平等,没有谁比其他人重要,即使是身为行政首脑的首相,在内阁的地位也只是“同侪之间排首位者”(first among equals),因此任何国家政策或行政措施的大政方针,全体内阁成员都参与讨论、交流甚至争辩,并一起做出决定,然后才由相关部门(部会)、委员会等去具体执行。

任何国家政策,并不是首相和个别负责部长单独讨论和决定而做出的。以教育政策为例,首相不可能只是跟教育部长单独会面,两人讨论后作出决定,然后由教育部长执行,而是内阁一起讨论和决定,再由教育部执行。而内阁一旦做了决定,部长们就必须公开支持内阁所作出的所有决定。任何组织单位或公司企业的决策原则和程序,也都大抵如此。

简言之,你可以在内阁会议中尽情陈述你的看法,甚至声嘶力竭反对某些政策,但是只要内阁做出了决定,你作为内阁成员,就只能公开支持这个决定。如果你认为这个决定已经违背你的根本原则,你在良心上无法公开支持它,那么你大可以像当年再益依不拉欣那样,毅然辞去内阁部长职位。问题是你不能一方面公开反对这个内阁做出的决策,然后又要继续成为这个内阁的一分子——你明明跟大家同一条船,你就不能说你要去的地方跟大家不一样。

纳兹里言论的真正问题就在这里,他作为内阁成员,而且身在内阁的时日恐怕还比现有的马华4名部长还资深,他说不理解为何教育部无法解决华教问题,不理解为何政府不承认统考,除非他从来没出席内阁会议,或者出席内阁会议时没专心参与讨论,否则他绝不可能“不理解”个中原因。但是,对其他内阁成员而言,纳兹里的言论等于他作为集体决策的一分子,并不愿和其他内阁成员承担由集体决策而来的集体责任。

内阁的权力和责任是行政,如果每次内阁会议作出决定后,每个内阁成员的立场和言论竟然都南辕北辙,甚至公开反对内阁决定,那等于什么政策都不用落实,也无法落实。议政的权责,主要应该由国会负起,而不是内阁,这也是为何民主制度需要由内阁承担行政权而由议会负起立法权之权责分野的原因。

如果马华都按照纳兹里的作风,那就好办多了,只要每次内阁会议后,马华部长就向全世界宣布,他们在内阁会议提出了哪些建议,但是又被哪些内阁成员反对,因而无法争取成功,如此华社就可清楚看到马华的难处,更可证明马华在内阁里并非静静不出声,马华从此不再受委屈。

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借纳兹里言论调侃马华,本是意料中事,但是如果槟城行政议会里也冒出个纳兹里式的行政议员,作为槟州首长的林冠英恐怕就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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