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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0/2014
郑丁贤.“整体”和“大环境”的忽悠逻辑
作者: admin

总检察署打破缄默,道出不提控依布拉欣阿里的理由,说是要从“整体”来看,结合“大环境”因素,而显示老依恫言要烧圣经,不符合煽动倾向,而是要维护伊斯兰的圣洁。

太扯了,左一个“整体”,右一个“大环境”,套上有人在学校外派发圣经,而激发老依要烧圣经的言行,就这样裁定不予起诉。

这样的逻辑,也能通吗?

我之前说过的美国疯狂牧师琼斯,去年9月,他和助理把2千998本可兰经泡在汽油桶里,每一本可兰经就代表一名911事件的受害者,准备载到公园焚烧。

他在途中被警方拦截,之后被逮捕和提控。

琼斯事后自我解释:“我不是针对穆斯林,而是要维护美国宪法,以及向911的受害者致敬。”

如果美国的检察署像是大马的检察署,懂得“整体”和“大环境”的奥妙,就可能裁定说,琼斯不应该被起诉,因为整体而言,恐怖分子撞毁了世贸中心,制造了圣战威胁的大环境,琼斯是在这种“整体”和“大环境”因素下,才激发他意图焚烧可兰经。

有了这种context,琼斯不就可以基于保护他本身的宗教,维护美国宪法,还向911死难者致敬,逃过法律制裁?

同样的,在槟城州议会里骂巫统“被咒诅”(Celaka)的雷尔,被控以煽动;他当然喊冤,在“整体”来看,他在议会里,被巫统州议员所激怒,在这个“大环境”底下,他或者是维护个人的圣洁,才说出Celaka。

雷尔日后抗辩时,或许也可以引用“整体”和“大环境”的因素,这两件东西,不是总检察署的专利,可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以此类推,已经在煽动法令下被提控的10几人,都各自有“整体”和“大环境”因素,也不乏维护各自的“圣洁”,那还提控些什么,早点撤了吧!

不提控依布拉欣阿里,在常理和常识上,不能让民众接受;而提出“整体”和“大环境”的理由,在法理上太过空泛,不能让人信服。

总检察署没有亡羊补牢的提控老依,反而提出这种荒谬逻辑,已经将它自身置于信用危机。

如果“整体”和“大环境”可以作为胡作非为的托辞,这个世界实在太危险了。

哈里发国的恐怖分子可以说,整体上,发动“圣战”是逊尼派信徒反抗什叶派的压迫;大环境上,割头是要警告西方国家不要插手,出发点都圣洁非常。

所以,西方必须停止空袭行动;叙利亚和伊拉克政府应该举手投降,拱让政权;非穆斯林必须屈服改教,全球要向IS统一归宗。

回归事实,认清真相,依法行事,这是总检察署挽回信誉的不二选择,不要再用什么“整体”和“大环境”来唬弄和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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