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有句老话:民以食为天。“食”既被视为人生大事,食品安全问题,也应被当作头等重要大事。
近年来,黑心食品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中国和台湾发生了一连串的黑心食品事件,不只引起人们对中、台出口食品的戒心,也让人对本地食品的安全问题,隐隐感到不安。
国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不安心理,是因为大家对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的能力和效率,仍有所怀疑。一般的民众,都不相信本地没有黑心食品。“我们不是没有黑心食品,而是黑心食品没有被检举出来而已。”持如此看法的民众,相信相当普遍。
事实上,国内也曾发生过多宗黑心食品事件。这几年来,被媒体揭发的黑心食品,就包括了“含残余农药蔬菜“、“含过量防腐剂鲜鱼”、“黑心猪肉”、“黑心回锅油”及“染色鸡”等,最新的则是含有致癌添加物的“毒酱油”。遗憾的是,过去这类事件似乎都未受到有关各方面的正视,经过当局所谓的调查之后,大都不了了之。
我国其实拥有相当严格的食品安全法令,但法令是一回事,能不能有效的执行又是另一回事;如果法令存而不行,也等于空文一张而已。
中、台一再发生黑心食品事件,固然暴露了他们的厂商和涉及者的贪婪与无良,并凸显了中、台在食安监管方面仍存在着严重的纰漏与偏差;但值得我们借镜的是,每一次的黑心事件发生之后,公众、媒体和政府相关部门所表现出来的反应和相应行动。公众的密切关注与谴责、媒体的积极报道与专业分析,以及政府部门的深入调查与严厉执法,都成了他们朝向食品安全社会迈进的巨大动力。
与中、台对比,我国看似并无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但这种太平现象,到底是真实的情况,还是一种假象?我们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有多少?我们媒体的监督力度有多大?我们政府部门的监管绩效又有多高?这些问题,都值得大家深思反省。
必须强调的是,从事食品生产的每一分子,从个人到商贩乃至厂商,都应把食品安全视为一项不可妥协的神圣工作,因为轻视或无视食品安全,会造成危害健康甚至生命的严重后果,也等于否定了生命的价值。
不能否认,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消费者是最无辜也最无奈的受害者,但如果消费者能够联合起来,则可形成一股维护食品安全的巨大力量。例如,他们可以通过教育与说服,加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他们也可以组织起来,展开自下而上的自救行动,向食品生产者包括财雄势大的厂商施压,以确保人们所购买并吃下肚子的食品,即使无法达到“零风险”,也要尽量趋近“零风险”。
政府方面,更应把保护国民健康视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相关部门今后不但应加强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也应加强检举那些只顾逐利而又短视的黑心食品制造商,务必把他们控上法庭,施以重罚和重刑,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以收杀一警百之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