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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5
检讨大道合约势在必行
作者: admin

国内18条大道从10月15日起同步调涨过路费,涨幅介于15%至200%不等,过路费调高牵一发动全身,对工商界带来重大冲击,尤其在令吉汇率下跌,经济活动逐渐放缓之际,过路费调涨势必加重厂商的运输成本;而对一般市民而言,涨幅极高的过路费,加重生活负担,特别对在大都市生活,原本已捉襟见肘的上班族,更是雪上加霜,人民怨声载道,在所难免。

大道收费问题已纠缠政府和人民多年,反映了民间对大道收费的高度不满,这也说明了政府与大道公司所签署的合约有违背民意的漏洞,政府必须给予高度关注和检讨。

尽管政府曾为了减轻人民负担,每隔几年便以赔偿巨款或延长收费期限来作为大道暂停调涨收费的交换条件,然而,这些举措只是治标不治本,除了让大道公司赚取利益及加重政府的负担,对人民并无好处。政府应彻底检讨所有大道的合约,去除不公条文,才能一劳永逸解决大道收费问题。

大道收费问题会衍生各种恶果,要归咎于当年政府与各大道公司签署合约时欠缺透明度,签下了允许大道公司可每年或每3年调涨过路费,否则政府须赔偿巨款的合约。但合约存有不合理条文,现任政府也有责任从中纠正弊端,而不是诡辩和推卸责任。即使重新检讨大道合约可能涉及天文数字的赔偿问题,而且程序错综复杂,但长远之计,政府还是必须考量检讨合约的可行性。

每种合约都存在着检讨的空间,尤其是攸关人民利益的大道合约更应有检讨的机会。政府在大道合约方面应掌握优势和权力,从两方面检讨不合理的条文,包括大道公司的投资是否已经回本,以及大道车流量和营运与维修成本。

虽然根据合约,大道公司可要求调高收费,但我国拥车人数与日俱增,大道车流量相应增加,在一些车流量繁忙的大道,大道公司赚得盆满钵满,政府便应以大道公司已取得巨额盈余的理由,拒绝再调涨过路费或延长收费年限的要求。政府应责令大道公司尽社会责任。

大道过路费调涨及政府长期巨额赔偿大道公司问题,已形成国家财政的无底洞,政府有必要与大道公司就合约条款进行结构性的检讨,以便一劳永逸解决问题,避免恶性循环招惹民怨。政府更须从这些合约的弊端吸取教训,重新检讨大道私营化政策,未来在发展新大道和签署合约时,务必要行政透明和合理,避免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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