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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9/2017
黄晓虹·旅游税,不赶客
作者: chong0723

终于,旅游税有了定案。纷纷扰扰之后,税率加加减减政策翻翻覆覆,最后决定人民免缴旅游税,外国人住酒店每晚一律缴10令吉,虽非皆大欢喜,但人民松了一口气。

没有人喜欢加税或缴税,最理想是什么税都不必缴,游客也一样,但是,我们必须接受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背包客对于旅游税有所不满可以理解,毕竟他们消费力有限;酒店业者比较头痛的是代收旅游税增加作业上的负担,收银系统必须添加设备,业者需要一段适应期。

一项新税制是否可行,胥视征税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合时宜、机制是否准备妥当,也要考虑到税率是否合理,是否对所有人公平。简单来说,是否利多于弊。

最重要的是,新措施要获得人民的支持。

如果大部份人民都觉得身受其害,就要再三商榷了。既然国人不必缴这个税,那么它对旅游业的影响成为唯一考量。

无烟工业是全球各国争赚外汇的领域,旅游税会不会赶客才是最大问题。看来受影响最大的是一晚花数十令吉下榻旅舍的背包客,10令吉对他们而言肯定不是小数目,他们可能因此选择到其他国家或缩短逗留期;另有旅游业者认为,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国内旅行社只好承担这笔额外费用,造成恶性竞争,一些依靠“量”来支持业务的小型旅行社或撑不下去。

早前据说一个奖励旅游团要带3000名中国客到东马,因为旅游税的落实而转去泰国,不过马来西亚入境旅游协会(MITA)却表示没有旅行团取消来马,反道业者早做好准备,而且旅客一般上都能接受10令吉的税率。

其实外国旅客对旅游税都不陌生。在美国,一般由地方政府征收旅游税而且名堂甚多,例如在摩特诺玛郡住旅馆就要付12.5%的旅客住宿税,佛罗里达征收的观光税更是复杂,市区度假税最高是4%,还有旅游冲击税和地方旅游发展税;德国的酒店税普称文化税和睡床税。

其他国家的措施不代表我们一定要跟从,但是如果对国家带来利多于弊,不是任何措施都要反对。

收取旅游税的最大用意是加强旅游景点的基本设施,以及作为促销旅游业的费用。外国人缴税,等于减少使用纳税人的钱来承担发展旅游业的开销,增加国家税收和减少赤字。

试想一下,如果我国名胜景点甚至一些乡区被大量游客占据,对基建无可避免的造成破坏,最后维修费须从本地纳税人的口袋挖出来,相等于外国人有能力出国奢侈享受,由本地人买单。

旅游税至少让外国人对于使用本地景点或设施也作出一点补贴。

不过,收取旅游税之后,我们就没有藉口让一些景点的基本设施停留在七八十年代,或者任由古迹名胜处于长久失修状态,也没有理由对提升旅游区的设施推搪。

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经历,去到国内旅游景点,连像样的厕所也欠奉,还有一些景点年久失修,摆不出场面。旅游税应当用来提升这些地方的公共设施,别让游客抱着美梦而来,带着恶梦回国。

税收也可以用来举办推广旅游业的活动,或推动绿化运动,以便平衡发展旅游业对环境的开发。一些民间自发主办的活动,向来是吸引游客的卖点,发出一点拨款,可以办得更好。

新税才落实数天,下定论或言之过早,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如能确保旅游税用在实际和合理的地方,未必一定会赶客,可能是加分的本钱;旅行社业者可以从增加的游客拉长补短有利可图,就让外国游客分担一些社会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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