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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2018
黄泉安.居者有其屋,暂且甭谈
作者: acechor

希盟政府公布空前第一份财政预算案前,财政部长林冠英连续数次警惕发展商,必须善用建材豁免销售及服务税(SST)带来的运营空间,对新建展计划房价给予5至10%优惠折扣,否则,政府将对拒绝调低房屋及商业建筑物价格的发展商,重新征收6%的服务税。

他说,政府的目标,是要确保新的房屋及商业建筑物发展项目价格,得以降低10%的新措施发售。他重申,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公会(REHDA)应该早已通知属下会员,肯定将会遵循这项政府指示。

但他也留下一条话尾巴,即上述5至10%屋价折扣优惠,是不包括廉价屋及中价屋,因为这类房屋的屋价已经受到管制。

针对林冠英的话尾巴,首先跃出代为澄清的发展商,是槟州房地产发展商公会主席拿督杜进良,他在11月1日《南洋商报》专访中强调,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公会同意的新房屋计划5至10%折扣,只限于非津贴的房屋计划,完全不包括可负担房屋、中廉价机廉价屋。

他也阐述,在槟城州,所谓“可负担房屋“的被管制售价顶限,是槟岛30万令吉,威省25万令吉,因为这类房屋房价早已获得发展商津贴,所以,不可能再获得额加折扣。

杜进良透露,随着建材豁免6%销售及服务税后,发展商是可节省3%成本,若要取得5至10%额外折扣,可以通过更有效的房屋设计,以及采用效率建筑材料去提升总节省。但他强调,买房屋要货比三家,有些面积相等但每平方尺售价出现差异,是因为房屋品质会有优劣之分。

看来,政府劳动马来西亚房地产发展商公会一唱一和出来讲话,结果问题还是一样不变:一、如果低层收入的40%庶民(B40)渴求的“价格受管制”的廉价屋及中价屋不能享有5至10%优惠折扣,那么,今后屋价折扣的最大受益者是谁?二、居者有其屋目标之下,希盟政府要优先照顾的族群,究竟是哪一层次家庭收入的族群?三、发展商被强制削价5至10%,政府哪个部门来监督房屋品质不被挂羊头卖狗肉的奸商玩弄?

如果说,现在希盟做政府,要是经济管治方策和国阵时代无变,今后三年,普通马来西亚人,多数仍然买不起房屋。这句话,是危言耸听,还是中肯之言?

马来西亚城市化是一个不辩的事实,但城居人口爆炸,城市规划者面对居者有其屋目标的压力也相应叠高。世界银行数据显示,目前马来西亚是东亚最城市化国家之一,城市人口密集度从1960的25%已涨至2017年的75%。

换句话说,每10个马来西亚人,有8个是在城区生活。他们都是追求居者有其屋的生活奴隶。

最近,国库控股研究院发布2018年度“家庭状况报告”显示,我国每月总收入低于2000令吉的家庭,平均高达95%的收入,是花费在房屋及饮食等家庭日常开销,每月所剩寥寥无几,更别说家有存款待用。

目前,吉隆坡区域城居家庭平均收入为1万427令吉,是国内其他区域家庭平均收入的两倍,但其他区域的家庭平均收入,仍低于我国家庭平均收入中间值(5228令吉)指标。

此外,若以各州属水平做比较,我国各家庭收入层次的贫富悬殊也日益严重。

根据2016年数据,我国中层40%(M40)家庭平均收入介于4360至9619令吉。间中,一线州属(吉隆坡、布城)的M40家庭平均收入介于7000至1万5000令吉,但二线州属(吉兰丹)的家庭平均收入则介于2500至7000令吉,两者落差近乎一半。

所以,吉兰丹的顶层20%家庭(T20),一旦搬到吉隆坡居住,就会降级为低层40%(B40)的族群。由于收入水平高低不平,吉隆坡城居人士可能担当得起售价18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但对类似吉兰丹的族群,就不能相提并论了。

除此之外,马来西亚房屋市场供求目前也出现畸形发展。截止今年3月份,建竣滞销的房屋多达14万6196间,是供过于求现象。此外,根据国家银行数据显示,我国屋价是被归纳为“严重性不可负担”级别,肇因是供求和屋价匹配失衡。

简单一句,建筑业飞黄腾达,但发展商无法配合马来西亚家庭和城居者的负担能力来提供充足的可负担房屋。这是因为中等收入的家庭失去资格去购买中廉价屋,同时又无力购买私人发展商售卖的“可负担房屋”,形同夹心人,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叫苦连天。

发展商被政府和舆论鞭策时,一路都在呻吟,申诉地价、建材成本及政府机关的程序课税一直标高不停,加上官僚的繁文缛节、冗长发展周期,至终造成发展商持有成本提高,必须羊毛出在羊身上,把成本转嫁于购屋者。

其实,国阵执政末期,曾经拟定数项房屋策略措施,以协助低收入人民购屋,由于执行阶段出现种种弊端,才引来褒贬不一的印象。例子如下:一、第11大马计划属下项目:“我的第一家庭计划”(MFH)及“一马人民房屋计划”(PR1MA)。“我的第一家庭计划”是锁定18直34岁的城居年轻人,每月家庭总收入不得超过1万令吉,可选购价格不超过40万令吉的可负担房屋。至于联邦政府自己出资建设的“一马人民房屋计划”,屋价是介于10万至40万令吉,专供首次购屋者,但每月家庭总收入必须介于2500至1万5000令吉之间。

二、“首间房屋订金计划”(MyDeposit)。这是纳吉2018年财政预算案的一个措施,主要是协助首次购屋者订购首间房屋,家庭每月总收入不超过1万令吉,可以选购价格不超过50万令吉的房屋,政府将提供3万令吉或屋价10%(视何者为低)不必偿还的补贴。

三、“PR1MA终端融资计划”衍生版。这是延续上述“一马人民房屋计划”,为合格购屋者提供终端融资,去购买私人发展商的房屋单位。

四、豁免印花税。这项优惠,是优惠给屋价不超过50万令吉民居单位首次购屋者,买卖合同里的首30万令吉房贷,将豁免印花税,实施时段只限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价格超逾50万令吉的房屋则不能享有这种优惠。

五、“发展商代客承担利息计划”(DIBS)。这项优惠,是购屋者签署买卖合约生效后,在房屋建筑期间的房贷利息,全交由发展商承担。但这项计划也引发非法炒房现象,而于2014年取消。

新政府新上阵新作风,究竟会否认同前朝的房屋政策而萧规曹随,只能交由时间见证。但前朝房屋策略的弊端颓败现象,希盟政府必须挑出问题种因,解除房价日益飙高的劣效,立竿见影,比国阵做得更好。不然,再多的哗众取宠式口号,对庶民于事无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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