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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2018
张立德·尽责的公民.爱德的信徒
作者: gkheng

最近有某些课题除了自己尝试用宗教的观点来分析,我也去“挑战”其他宗教的朋友提出他们从宗教出发的观点。有朋友说,一些课题如果从宗教角度来看,未必就能取信于人,在讨论中也会显得狭隘。

我不反对这样的说法。我主要是基于宗教团体与信徒也是国家和社会的一分子,应该尽力以宗教身份及角度去关心和参与社会,提出各种意见,协助建造国家。

我所属的天主教会一直都鼓励教徒要做尽责的公民,不要置身事外。当我们对影响国家的道德福祉的重要议题保持沉默,就有违天主的召叫,以及违背身为大马公民的责任。天主教教理训导我们信徒,必须根据符合规范的良心及圣经的道德指引,清楚表达对国家的愿景。

其他宗教的社会训导是如何的,恕我不是太了解,唯我相信当中有着共通之处。

最近新加坡吴诚才总主教发表一篇文章,阐述宗教信仰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让我受益良多。一直以来,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汶莱的天主教主教团都不时发布牧函,阐述教会对一些课题和局势的立场,信徒们都会引以指南。

吴总主教指出,教会的角色是协助国家在真理及爱中以正义及怜悯来治理国家。每个人对正义的理解都不同,该以何为根据?事实是一切观点是由某些世界观决定的,不论他们是无神论者、人道主义者或宗教人士。没有任何道德观念是完全中立、客观、“科学”

或“世俗”。每个人的观点是取决于他个人、文化及生活的理念。我们的世界观,包括宗教观,决定我们如何看待生命、人类以及社会价值观。

政党政府是由人组成的,必然是人的观点和观念塑造成政党和政府的理念,因此是受到不同道德观念所影响,宗教观会是其中之一。无论如何,世俗的政府会说他们没有参照任何宗教信仰的观点。

唯在马来西亚,毕竟情况还是特殊的。所以,教会在提出某些课题看法时,会谨慎处理。

教会是无意凌驾国家之上,更无企图把本身信仰的思想模式与行为规范,强加在其他不同信仰的人身上,仅希望有助于理智的净化,并促使凡是正当、合理的,在此时此地都能被承认,而付诸实行。(教宗本笃十六世.《天主是爱》通谕)教会会基于此对各种国家政治议题提出看法,吴总主教说,政府在决策过程中,不应该排除伊斯兰以外宗教信仰的考量。政府为了国家利益,应该向非伊斯兰宗教团体咨询,使政策能更广泛地惠及所有国民。

政府应该倡导各宗教的和谐,在一些事务上,不能只纳入单一宗教的意见,仅照顾一方的利益,各宗教团体也要相互谅解,促使各自信徒为了国家利益,可以彼此尊重和平相处。

教宗本笃十六世也曾指出,教会参与公共辩论,对多个原则有所存疑或表达撤销意愿时,并不构成某种形式的不相同或干涉,因为这类的参与仅仅是为指导良心。教会不能代替国家,和国家是互补关系。教会是希望促进正义和公益。

吴总主教在文章中总结说,每个公民都赞同某种信念,不论是信仰或是哲理的。甚至现世主义者也引用一些有关世界和人类的假设。没有任何道德或伦理体制可以免除人类尊严的本质、真理及自由为先决条件。因此,教会不参与政党,教会及个别信徒,应关心政治,对影响他们生活及公益的政治议题发表意见。

在《教会社会训导汇编》中,教会指出我们的行动“不以即兴的及善变的‘多数人’意见为基础,而是客观道德律的元素,应被承认、尊重和推行。”

我认为这是极为重要的指引,尤其是给天主教徒媒体人。我当然一样不强加任何自己的观点于不同信仰者,为了我们公民的公益,我还是希望其塔信仰的媒体同仁和朋友能够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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