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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1/2019
周秀洋.不当审判官
作者: 周秀洋

在这个社交媒体当道的年代,从老到少几乎大部分人都有一个(甚至多个)账号,不论是你在社媒上是属于“潜水型”的还是“积极参与型”的,或多或少每天都会通过社交媒体接收到一些讯息又或者释放一些“讯号”,可能社交媒体是你分享喜怒哀乐的管道,也可能是分享一些激励小文章、小视频,当然也可能只是通过手机、平板或电脑屏幕静静的观察着他人的活动,看着他人的故事。

在社交媒体渐渐成为资讯来源之一的时候,很多人可能在未能确认消息来源或真假新旧之前就一指按下了分享键。日前,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和纽约大学的研究者共同参与的一项研究显示,65岁以上的群体,似乎更容易成为传播假消息的一群,根据这份发表在《科学先端》的研究发现,在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期间,65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极端保守主义者传播的假消息数量是18至29岁年轻受访族群的近7倍。当然,那是美国的情况,但我发现身边一些老人家也似乎有这样的倾向,接到某则信息后,或许觉得有用或许觉得有趣,就直接再分享给其他亲朋戚友。在网络上还有另一种现象,隔着一个屏幕似乎很多人都当起了审判官,通过一个“窗口”仿佛了解了所有事情,轻易的就做出批判。

台湾的“肉圆没加辣”虐童案,一些网民在社媒传播消息之后,找上了虐童案主角的住家,甚至还暴打当事人。当事人虐童当然有错,但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可以把法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动用私刑了呢?万一打伤了人或更严重的打死了人,无缘无故为一个犯错的人担上一条罪名,这真的值得吗?或许一时的群众激昂情绪,当下让人觉得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正义感,但这是真正义还是群众效应,又或者纯粹想要放纵一下?如果人人都能当审判官,都有权执法,那我们还要法律和警察来干嘛呢?

在国内,早前也有网民因为在社交媒体发表了不当的言论,结果遭到就职公司解雇,发表的言论有没有错姑且先不谈论,但为了一时的快意丢了自己的饭碗,恐怕也是当事人事前没想到的吧?最近的槟城大桥撞车坠海事件,不也有网民在看着搜索工作的直播时,口出恶言结果自己先上门道歉吗?说真的,通过屏幕看视频的我们,一点儿都不清楚现场的状况,也不了解搜索的难度,又怎么敢随意就下判断呢?难道之前那些惹祸上身“留言例子”,还不足以让大家引以为鉴吗?就算你没看过那些例子,就问问自己,你愿意别人对你的工作说三道四,在不了解状况之下就说你没有尽力做好工作吗?

还有,这起轿车坠海案,从事发经过到搜索过程,几乎都在社交媒体上转播。在遗体打捞上岸后,甚至有人开始转发死者的遗照,说真的,这类照片真的有必要转发吗?还是那句话,如果是你,你愿意这样的照片让人不断转发吗?能不能站在家属的立场去想一想,将心比心,是不是可以给对方多一些尊重呢?或许我们无法阻止别人的行为,但我们绝对能够控制自己,将心比心想一想,如果照片或讯息看了让你难过不安,就不要转发了吧!如果不能确定消息的真伪就也不用转发了吧!别在无意间当起了造谣者惹得满身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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