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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2019
刘惟诚.尽速拟定种族和谐法
作者: 刘惟诚

我国政坛,向来都对种族和宗教议题,表现得相当热衷,尽管绝大部分都是老调重弹,但因为可以牵扯的领域极之广泛,所以只要有人刻意(或不经意)提起,很快就会引起轩然大波,是一个用途非常广泛的话柄,除了能够循环再用,还万试万灵。因为时常得逞,所以政治人物无论朝野、利益集团无论政见,都会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时候,按着自己所追求的个人或团体利益,来打种族或宗教牌。

远的不说,我就说近期的。担任教育部长的希盟土团党最高理事马智礼,在过去两周频频发表有关教育的种族言论,就把非土著气得七窍生烟;巫统和伊斯兰党在过去数场补选的直接与间接合作中,宣扬了不少种族和宗教威胁论,也在土著和非土著群体之间产生了负面的舆论导向;另外,这期间还有非政府组织向政府要求关闭多源流学校,甚至连不久前才宣布重启的东铁工程,也有土著商会向政府索求一半的承包固打。总之,近来无论大小事,都好像成了种族议题。

当然,你可能会说,这是大马一直以来都存在的现象,更是一些政客赖以生存的救命剂,是见怪不怪的现象,只要不理睬,其怪自败。这确有其理,但问题是,种族议题在我国从来不乏闻鸡起舞者,所以忽视反而是一种纵容,若我们选择任由相关人士继续操弄其中,其结果将会是很有毁灭性的。我所谓的毁灭性,不是指种族冲突有可能会重演,而是这种放任必然导致国家的经济发展停滞,令我国最终沦为本区域最无竞争力的国家。怎么说?

当本区域的周边国家为振兴经济,而全力发展科技、经贸、工业和旅游资源的同时,我们却还在浪费大部分的时间,去研究和争论种族配额、土著固打和照顾种族感受,在这样的对比之下,用不着几年,我们在本区域就会完全失去优势。讲到这里,让我想起了新加坡。除了文化相似,马新两国早期的种族历史脉络,也极为相似。比如新加坡在大马513种族冲突前5年,也经历过一场种族暴动。此外,新国在1980年代,也一度出现种族和宗教言论充斥的现象。

比如,1986年的基督徒在兴都庙传教事件、1988年和1989年穆斯林争尸案,以及发生在80年代中期的天主教传教士社会行动案、穆斯林兄弟会颠覆政府案、宗教司反对政府案。当时的新加坡,基本上笼罩在种族和宗教关系的紧绷氛围中,此刻的宗教场所,皆成为各类有心人士,传播种族言论和宗教主义的温床,而一些神职人员和利益团体,也试图通过宗教来“教化”群众,借此影响政府决策。

这一连串的种族和宗教问题,很快引起政府关注,促使其在1989年12月26日发布主张使用法律来约束宗教狂热的《维护宗教和谐白皮书》。1990年1月15日,内政部正式向议会提呈《维护宗教和谐法》草案,其在11月9日通过,并在两年后正式生效。这部法令的实质内容很简单,除了界定政治、社会和宗教之间的关系,还成立了宗教和谐总统委员会,以作为国内所有宗教的权威咨询机构,也为内政部长增设限制危害社会和谐的神职人员移动、入境的权力。

这部法令的出现,成功控制住了80年代喧嚣一时的宗教矛盾,并为新国在1990年代的经济起飞奠定了基础。显然,新国在处理种族和宗教关系的做法和经历,是非常值得我国参考的。我国民众除了对政坛和舆论没完没了的种族言论感到厌烦外,霹雳州苏丹纳兹林沙近日也针对清真寺出现政治活动,罕有地召见、训示州内的朝野领袖,突显马来统治者也对近期的种族和宗教分化的现象感到不耐烦,并且极之担忧。

政府早在今年3月,已表达了准备拟定种族和谐法的意愿,但之后并没有下文,而眼下种族和宗教言论仍肆无忌惮地在国内无限蔓延,甚至成为各大利益团体趁机“抽水”的话柄,再加上全球经济环境日渐严峻,以及国内经济、金融和产能的迅速萎缩,我们已没多少时间能浪费。我们在这方面必须和新国政府一样果断,尽速拟定和出台具体的种族和谐法,以此遏制种族主义的散播和社会分化行为,而希盟政府亦可借此向国人展示改革诚意,缓和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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