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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2019
刘惟诚.投票年龄与教育体系
作者: 刘惟诚

众所周知,我国法定的成年年龄为18岁,这意味着这里的年轻人,一旦步入这个岁数,就可以拥有饮酒抽烟、签署合约、注册结婚、自择宗教和加入政党等成年人的权益,当然,他们也因而获得相对的法律责任,一旦发现违反法律,他们必须在现有的法律架构下接受应得惩罚,不再享有“接受感化”的减刑权利。换句话说,年龄满18岁的青年,在法律上已被设定为思想和举动成熟的个体,能够独自肩负所有成年人所应有的权利、自由和约束。

当然,我们更清楚的是,这些权利并不包括投票权和参选权,因此18岁青年欲投票或参选,还必须多等3年。这种法律年龄和参政年龄的差距,在过去都是坊间共识,尽管偶尔会有在野党和青年组织对这种共识作出挑战,但这些要求降低投票年龄的声浪,基本上没受到坊间的认同,而理由不外是18岁青年血气方刚、心智不成熟,除了会挑战社会秩序,再加上这时他们还在求学阶段,有更多家长甚至会觉得,开放他们投票和参政,会导致校园政治化,令青年荒废学业。

斗转星移,当初主张划一法律和参政年龄的在野党,如今成为执政党,而争取降低投票年龄的青年领袖,如今也已昂首踏入立法殿堂,让这项议题正式进入本期国会的修法程序。然而,21岁才能投票的思想,毕竟曾是社会的共识,因此降低投票年龄的法案依然无法受到社会一部分人所接受,再加上有香港的“占中”和“反送中”示威作借鉴,更让国内很多人士担忧,害怕降低投票年龄后,会导致涉世未深的青年被有心人士操控,因此反对声浪仍高。

我不否定,希盟这次的修法是带有浓厚的政治议程的。如果你记忆力够好的话,应该记得,希盟(民联)在过去的3届大选中所囊括的选票,有超过40%是21岁到39岁的青年选民。而这个年龄阶层的选民,占了选民总数的41%,这意味着,我国年龄层最轻的选民,有近半数在3届大选中都选择了希盟(民联),而且每届都有增长趋势,所以,如果投票年龄能更年轻些,年轻选民数量将会大跃进,这很大程度解释了为何希盟会这么积极推动青年选票。

这种安排将扩大青年和中年投票年龄层的差距,届时我国选民总数中,将有接近一半都会是39岁以下的年轻选民,这种比例按过去3届投票趋势而言,将对希盟继续执政极之有利。当然,我们并不能以希盟拥有政治议程为理由,拒绝和反对降低投票年龄,因为纵观全世界,目前除了包括大马在内的9个国家,将投票资格设定在21岁,其他国家都已在过去的20年内将之修至20岁以下(比如韩国19岁、英国和俄国18岁、印尼17岁、奥地利16岁)。

开放让18岁青年投票,很明显是世界趋势,而且随着教育的普及和资讯系统的进步,现在的青年思想更早成熟,也具有一定辨别是非、推敲分析的自我意识与能力。当然,我也承认大马青年缺乏全面的公民意识、政治知识和媒体素养,导致其被操纵的风险较高,所以我理解反对者所担忧的,而这种担忧,是不该被政府忽略的。当然,对我而言,这些顾虑是能被解决的,因为我国青年会这样不完全是他们的问题,要归咎的是我们腐化、功利和填鸭式的教育认知和体系。

因此,只要政府在调整投票年龄时,能够释出更大的诚意,一并改革和调整现有的教育体系,从中学阶段开始对青年展开公民、政治和媒体知识的全面教育,这些担忧是能被解除的,也能减缓坊间反对降低投票年龄的阻力。当然,政府也必须向坊间解释,投票权并不等同于参选权,现有修法建议不涉及修订参选年龄,而世界上确实有投票和参选年龄不一致的例子(俄国的参选资格是21岁),而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消除社会对青年荒废学业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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