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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7/2019
彭交局长:宽限期内‧电召车司机可续载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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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交通局也通过脸书帖文提醒民众,霸占停车位是违法行为,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0(3)条文。

(关丹15日讯)彭亨陆路交通局局长莫哈末阿都拉说,电召车司机在3个月宽限期内可继续提供服务,陆路交通局将以宣导为主,不发传票。

他说,随著交通部周五(12日)宣布,在3个月期间违例或没有公共服务交通执照(PSV)的电召车司机可照常载客之后,彭州也会遵守指示,司机们大可放心。

“根据部长所指示,陆路交通局在这段期间将以宣导为主,不会给司机开传票。”

他是周一(15日)针对槟城有电召车司机群组传出消息,指陆路交通局官员伪装乘客执法,如是回应本报记者。

业者霸占车位 民众应拍照举证

另一方面,有民众投诉指出,关丹一些地区的店铺业者习惯以障碍物如锥形筒、桌椅或箱子等霸占车位,对于该类行为,莫哈末阿都拉奉劝民众拍照举证。

他说,截至目前没有接到任何民众投诉,或许民众并不晓得如何投诉。

“民众可以拍下照片,连同个人资料包括大马卡号码、地点、日期与时间、车牌号码和简单叙述情况,然后电邮至[email protected]或WhatsApp 013-449 8997。”

他说,不论以任何形式霸占车位都属违法行为,民都应积极举报,为了民众利益著想,该局会时刻提供有效的执法行动。

他也说,彭州陆路交通局已采取多项措施,以改善与提升执法及公共服务水准,以期让人们使用道路时感安心,同时也呼吁道路使用者为遵守道路规则而努力,保持良好的驾驶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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