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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18
刘惟诚·公众谘询减少政府“双失”
作者: peini0719

在进入正题之前,我想先讲一则故事。话说1915年,苏格兰城市规划师帕特里克出版了名为《进化中的城市》(Cities in Evolution)一书,首先提出了“城市策划需由居民参与”的概念。帕特里克在书中主张,有居民(folks)参与的规划才会成功,因为只有居民知道自己要什么,而这个简单的构思,顺利吸引了英国和苏格兰社会的注意。当然,由于这个观念在当时还是过于前卫,所以英政府仍按传统模式规划地方政策,并没有采纳也是社会学家的帕特里克的概念。

到了1930年代,越来越多民间企业、学术机构,在研发新产品、进行新研究项目之前,都会先向民间征询意见,以便推出能够符合民众预期的产品和研究。

由于这种让“民众参与”的过程非常受落,也逐渐形成业界、学界的惯例。既成时代趋势,英政府终于在30年代末,即打算重建近乎被纳粹德国夷为平地的伦敦市时,才将民间意愿纳入城市重建的一部份,并聘用了名为“大规模观察”(Mass Observation)的社会研究组织,负责就新的城市规划,征询居民的意见。

不过,在刚开始时,因为官僚主义的作祟,居民的意见不是被官僚驳斥,就是被专家反驳,导致绝大部份的民意不被接纳,令舆论极为不满。直到1960年代,英国民众对官僚“闭门造车”的民怨达致高峰,国内出现各种示威浪潮,与此同时,美国也出现针对类似现象的民愤,迫使英、美两国必须正视坊间参与规划的诉求,陆续将“民众参与”纳入立法架构中,英国将其以”公众谘询”(public consultation)称之,而美国则称其为“公众意见”(publiccomment)。

自此,民主国家的民众,除了透过选举、舆论和示威三种方法参与朝政,还拥有了正式、直接参与规划的管道。这个管道,很快被证明能提升政府效率和减少政策U转的浪费,因此就迅速被扩展至城市规划以外的政策规划,当然,也成为世界各个民主国家和地区参考的对象,比如澳洲、加拿大、香港等地,就有政策或建议牵涉大众利益需开放谘询的规定,这些事项包括土地征用、预算案、税务调整等,相关机构在决策过程需先征询涉及群体的意见,才能向议会提案。

而采用类同谘询系统的,也包括本区域发展中和工业经济体,比如印尼议会在2011年通过的12/2011方案就架设了决策需经过公众谘询的立法架构,而新加坡也已为大型法案(如新国近期打算拟定的含糖饮料税法)建设了公众谘询的惯例。作为本区域后起之秀的越南,也在近年逐步就一些关键法案(如该国去年提出的网络安全与假新闻法)开放公众谘询。由此可见,从1960年代开始至今,公众谘询已成世界趋势,是为达成善治(goodgovernance)的关键。

行文至此,我想是时候把焦点拉回我国。公众谘询在我国的情况又是如何?大马生产力机构(MPC)在2014年发布了公众谘询指南,让有意展开谘询的政府机关按章行事,但其既无立法约束,谘询案的启动也属自愿性质,所以过了4年,政府除了在一些牵涉范围小、需具备极高专业知识的领域,如土地征用、金融法案等,有“很低调”的释出公众谘询以外,其他更重要、牵涉更广泛的法案、建议和政策,都在闭门造车,之前国阵政府如此,现在希盟政府也是如此。

因为我国行政体制缺乏公众谘询的程序,所以这里很常出现最后一分钟U转的计划和政策。前朝的我就不谈了,目前政府才上台7个月,信手拈来就有一堆,比如外劳人头税、统考、PTPTN定期扣薪计划等。当然,首相敦马哈迪有对政策频频U转作出解释,并觉得政府有错就喊卡纠正,是从善如流。这点确实没错,在出现争议后撤回建议和政策,也算是聆听民意之举,但问题是,政府在近期U转得非常频密,这已非从善如流,而是让国人无可适从的“朝令夕改”。

这样的决策系统,除了影响政府诚信、消耗选民信任,更是在浪费国家资源。所以,政府在现阶段是时候认真考虑,在设计牵涉、影响广泛的法案和政策之前,先向相关群体提交公众谘询,并同时整顿现有的行政决策程序,将谘询程序纳入行政惯例,减少官僚设计政策时闭门造车、自以为是的现象。在这样的机制下,政策U转所造成的国家资源损失和政府公信力流失的“双失”影响会更小,也会让国人看到政府的善治诚意。这种“从善如流”,才是人民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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