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穷与破产有何不同
一个人如果宣告“报穷”,除非尽快偿清债务, 否则,“报穷”将导致个人陷入破产、或公司面对清盘窘境。
求知的读者来信提出以下问题:
1.报穷與申报破产有甚麼不同?
2.有没有清盘保护令?有哪些作用?
3.申请报穷/破产的程序?有哪些限制?
4.报穷/破产期间,如果获得遗产,会有怎样的影 响?
5.要如何申请脱離穷籍?
6.我们可以到哪里获取这方面的资料?
答:林若辉律师说,“报穷”與“破产”之 间是有一些分别,举个比喻,假如生意上的债务到期时,一个人却无法按期偿还,或是生意的资产價值,比公司的债务少,这盘业务介於 穷状态。
除非个人能尽快偿清债务,否则宣告报穷後,个人可能演变为破产,公司则面临清盘结局。
破产用在个人身上,譬如单一交易商,或是哪些给予个人贷款担保的人士,结束业务或清盘则用在公司, 在马来西亚,破产案例受到1967年破产法令的管制。
提及申请脱離穷籍的问题,林律师说,有两个方式 可以採用,第一个是通过庭令,针对这点,破产者首先 要向报穷局提出脱離穷籍申请,而且应该向宣判他破产的分局提出。
第二个方式是取得报穷总监的旨令,这个旨令的发出,通常是有关破产者患病、或宣判破产已超过5年做为考量。
破产总监旨令发出與否,有赖於他在执行脱離穷籍 的权限,與破产总监旨令比较,庭令所需的时间较短、 而且比较简易。
针对其他相关问题,求知者可以拨电布城报穷局询问,以了解更多资讯。
文:郑碧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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