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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2/2019
陈芳龙.卖给狮城的“生水”必须调涨了
作者: 张立德

从1926年开始,当时的马来亚便以每1000加仑(4546公升,亦相等于4.5立方米)3仙的价格供应生水(未经处理)予邻国新加坡,前前后后供应了93年!93年来,大马从未调涨水费;横看竖看,大马算得上是这个“已开发国家”的好邻居,只是他们是否也同等的、用同理心来对待我们这个常年“几乎免费供水”的“发展中国家”?

调涨水费课题,早在几十年前就该拿出来讨论。我且以数据来讲道理!

先说新加坡,该国的天然水资源非常缺乏,人均水资源只有210立方米,世界排名倒数第2。至于全国民生用水量每日达200万立方米,其中50%用水来自大马,所以水源需求对大马的依存度非常高!

他们为了降低对大马进口用水的依赖,近十多年来开始推行“再生水循环利用计划”、“海水淡化计划”;这当然是好事,但这类“取水计划”的费用比每1000加仑马币3分钱高得多,且水质不会比较好。新加坡政府宁愿高价用其他方式取水,但多年来始终在“大马生水”供应价格调整的议题上逃避,我们真的不知道新国政府心中是怎么盘算的?

93年了,大马生水每4.5立方米生水只卖3分钱,平均每1立方米生水只卖马币0.67分,连1分钱都不到。但您知道吗?今天新加坡人民的民生用水,每立方米高达美金1.88元,约折合7令吉70仙,这是大马生水价格的1150倍,您认为合理吗?天底下没有比这个还暴利的行业,绝对没有!

而大马人的用水呢?相对的合理,以雪兰莪水供公司(Syabas)为例,每1立方米售价0.57令吉,但这个数据也比大马供应给新加坡的生水贵85倍,由此可以推断,我们卖给新加坡的水价是多么的不合理。当然,我们理解“生水”处理成可饮用水,须要成本,假设Syabas的收费具参考价值,那么每1立方米生水处理费用应该不超过0.40令吉,一经换算,新加坡政府从大马的生水中,赚取19.25倍(RM7.7 ÷ RM 0.4)的暴利,这不是一个号称“已开发国家”对邻国应有的态度。新加坡政府利用大马“生水”向其国民牟取暴利,那是他的国民习惯了当“顺民”。但对大马人,我们应该取得合理的回酬,毕竟随着人口增加,水也成了大马珍贵的自然资源,所以没理由贱卖!

我就在此用复利公式算一算这笔账!卖给新加坡的生水价格每1000加仑订价多少才合理?

FV = PV ( 1 +  i ) n,FV (为Future Value;未来价值)

PV (为 Present Value; 现值)

i (为Interest;利息)

n(周期,年)

PV = RM 0.03 ( 1 + 3% ) 93 = RM 0.78

根据以上公式,1926年起,我们以每1000加仑(4.5立方米)3分钱的价格贩卖生水于新加坡,至今93年。假设以每年3.5%通货膨胀来调整水价,那么93年后今天的生水价格应该调整25.9倍,亦即每1000加仑售价0.78令吉,每1立方米生水合理价格应为0.17令吉;这与Syabas处理过的净水,以0.57令吉卖给老百姓的价格是不是相近?

首相敦马哈迪日前表示,大马提供给新加坡的生水每1000加仑只收3仙是不合理的。他老人家说3仙连一包椰浆饭都买不到。其实目前一包椰浆饭大概1.50令吉;我们要用5万加仑的生水才能换得一包椰浆饭,这合理吗?今天新加坡人民用水量每天约200万立方米,假设全数由大马供应,那么新加坡每天大概只须支付1万3333令吉,折合新币4444元的水费,就可以满足他们的全民用水!

是的,敦马说的对,我们真得需要调涨水费:“难道1926年定下的价格要维持到公元3000年?”当我们全民努力的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但邻国新加坡则坐享其成,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恳请号称“已开发国家”的邻国,有点怜悯心吧!就算作个样子,装着有点道德良知,退让一步,伪装一下,就当成留给后世子孙的一个“互惠互利”的机会教育吧!

新加坡人应该了解,与邻国大马应该唇齿相依;这些年来,大马除了“生水”外,更供应了专业人才与廉价的人力资源、以及农渔畜产品等等,没有大马这个后花园,新加坡能发展的这么顺遂?所以应该学会感恩,并请给予我们起码的尊重吧!

至于“生水费”该调多少?用复利公式算出来是25.9倍,每1000加仑0.78令吉;调涨后大马的卖水收入不会只是一天1万3333令吉,而是34万5000令吉,一年多了1亿2000万令吉的收入;对财政拮据的我们也不无小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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