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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18
郑丁贤·华人要的是什么?
作者: bslim

抱歉,这个题目这么老套,听起来还很怂。

不过,我是有感而发,主要是因为首相马哈迪的两番说辞。

马哈迪说,华人对国家发展贡献良多──华人善于创造财富──华人是天生的生意人。

大部分华人听了之后,会不会飘飘然,感觉受到肯定,地位提升了?

我没有如此的感受,反之,我觉得有讽刺味道。

我想到的是,马哈迪之前一天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一些条款不适合大马,大马必须进行思考。

更早前,他表示,是否签署ICERD,必须征询所有种族的意见。

而马哈迪内阁的土团部长,包括年轻的青体部长赛沙迪、企业发展部长礼端等,引据宪法的马来人特别地位,或是人口比例,声称大马不适合签署这项国际公约。

礼端部长还说:“如果签署这项公约,意味占70%的人口,必须对少数30%的人口妥协,这说不过去。”

关于ICERD的内容,我之前已经写过,无须赘述。简短说明,这是1965年联合国大会通过,让签署国承诺废除种族歧视,达致公民地位平等,以期人人享有基本人权和自由。

平等并不是70%人口“施舍”给30%人口,而是所有人都应当拥有。

全球有177个国家是这项公约的缔约国。这代表人类平等是一项共识,不管是白皮肤、黑皮肤、黄皮肤、褐皮肤,都不应该被歧视,也享有平等的权利、基本的人权和自由。

就是这么简单。

不过,马来西亚迄今没有签署。

换个角度来看,不签署这项公约,表示这个国家认同种族歧视,或通过法律和政府政策,容许乃至鼓励种族歧视?

大马政府也为不签署ICERD,找来各种理由,包括马来人特别地位。宪法153条文规定,马来人和砂拉越、沙巴土著拥有特别地位(specail position),而其它种族享有法定权益(legiti mateinterests)。

“特别地位”和“法定权益”之间,差别在哪里?好像大家都说不清楚。

因为不清楚,就让政治权力来决定吧!

过去,巫统大权在握,能够在各领域推行惠及土著的政策,于是政府工程颁给土著公司,公司股权保留给土著、大学学额和奖学金是依固打而非成绩决定。

巫统也利用土著优惠政策,巩固了马来人主权(Ketuanan Melayu)的政治论述,它本身也从中攫取利益,成为权贵阶层。

几十年来,种族歧视在国际上是一种错误,也是一种禁忌;但是,在大马,却是一种正确,也是一种光明正大的行为。

这是大马和国际社会的差别,也是进步和落后的分别。

非马来人社会厌恶巫统,遗弃国阵,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巫统主导的国阵政府,把种族歧视正当化,还引以为荣。

国阵和巫统被唾弃,华人寄望的是希盟政府摒弃种族主义政策,让华人享有平等待遇,得到应有的尊严。

而希盟执政之后,在这方面有做出努力吗?

大部分华人并不要求马上废除种族歧视,而我也并非主张政府即刻签署《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然而,希盟政府至少要证明它准备纠正过去国阵的错误,要把大马带回正常国家的轨道。

ICERD并没有抵触宪法,也没有挑战马来人地位。许多马来学者,包括马大法律教授阿兹米,以及著名学者詹德拉穆扎法,都已经论述过了。

而根据希盟的竞选宣言,它也承诺要以扶弱政策,取代种族优先政治;政府要协助贫穷弱势的大马人,而不是特定肤色的大马人。

马哈迪一面赞扬华人会做生意,对国家发展有贡献,另一方面,却允许种族歧视的政策和现象继续存在,这不是很讽刺吗?。

华人不需要讨好,华人需要的是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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