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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3/2019
郑钦亮.你有散播大屠杀视频吗?
作者: 郑钦亮

这两天朋友圈中最热议的话题是纽西兰基督城清真寺枪杀案和柔佛州巴西古当金金河毒料事件,前者是世界头条,后者是国内大事,而人们在群组内分享新闻资讯图文和视频时,感觉上情绪是“冰冷”的。

尤其是基督城清真寺的大屠杀视频,我收到的几个来源都会附上一则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提醒,指示国人不要转发或散播,说是为了避免此事造成社会紧张及愤怒氛围,而引发任何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多媒体委员会称会与网络服务者合作以撤下相关视频并提醒公众,任何散播上述视频内容的行为将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

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阐明,滥用社交媒体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罚款5万令吉及监禁一年,或两者兼施。刑罚虽不重也不算轻,但一沾上身,就是很麻烦的一件事。

散播的文件除了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提醒之外,就没有其他类似表达同情、愤怒、遗憾、震撼或伤心的文字随著大屠杀视频而来,倒是有两句话表达另一类提醒,一是吩咐看完视频后请即删除,以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二是不要传去有没长脑极端份子在内的群组。

很耐人寻味是吧,你把从别个群组转来的敏感视频转发去其他群组后,却要求人家不要转发下去,提醒大家说散播之后会惹官司,但是,你却在做著这件事,试想想,当别人思考到你的行为之后,会“听话”吗?还是会想到这是“作贼喊贼”?

有在一些社交媒体上看到华人子弟冷漠的留言,如“死的是他们的人,关我们何事”、“白人杀XX人,一般的报复而已”、“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当然还有一些更不堪的“幸灾乐祸”用词不适合举出来。

我奇怪的是,这些网民留下这么无情的评语,是想要达到什么样的效果呢?或者只是上网闲逛时路过看到大悲剧后随便说一句,转个头就忘记,管你大屠杀多少人,因为事不关己?抑或是因为案件的牺牲者是一个我们有成见的群体?

我非常清楚若非经过网民散播视频,许多人就没有机会对这宗大屠杀知多一点和看多一点,但如果有观后感,个人想讲多一点的话,建议不必向世人表现你的冷酷无情和幸灾乐祸,也请别用上“精彩、刺激、像玩GAME、比拍电影逼真”这一类的形容词,因为这是疯狂的杀人魔在撕裂与粉碎数十个家庭的天伦乐,这是因为心中有恨而酿下的人间大悲剧啊!

请记得你的任何网上行为和在社交群组的一言一语,是在绘制你的形象和你的一生。

不符人道、人情和人性的出位言行表现得越多,虽未必加害给不幸者,但肯定加害在自己的人生。

我怕事,所以我听话,我看完视频后即删除,也不转去其他群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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