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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2019
洪东凯·讲法不说情
作者: 洪东凯(本报首席记者)

一个占地比足球场还大的非法垃圾场竟然能够存在十多年,让人无不质疑威省市政局的办事能力。

若这种情况发生在外国,很多官员恐怕早已“人头落地”,为自己的失职负上全责,哪像现在那些高官仍然坐在冷气办公室里,似乎一切都没发生过。

柔佛州金金河污染事件导致数千人受影响,同样没有官员被指示需负上责任,但很多地方政府在其他方面的工作效率,却比他们处理污染、非法垃圾等来更强。

譬如说对付非法小贩,执法员常常到菜市场充公非法小贩的摊格与货品,速度之快总让非法小贩措手不及,来不及收拾就被执法员快手快脚带上卡车了。

又或者没安装污油过滤器的食肆,也接到执法员发出的罚单,每次缴交数百令吉的罚款,但是,执法员从来没有关闭这些食肆以示惩罚,规定食肆必须安装污油过滤器后才准继续做生意。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擅自建立后操作的工厂,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一直呼吁业者申请准证漂白非法工厂。正因为政府的行动不够积极,态度不够强硬,惩罚不够严厉,许多业者继续无照运作,还省下了一笔需要缴付的营业执照费。

试想像,法律规定非法营业的工厂必须关闭,或至少须得到地方政府的临时准证才获准继续运作的话,业者肯定马上提呈各种文件,只要得到一张临时准证就可以重新投入生产了。

否则,业者只会一拖再拖,能省则省,说不定下届大选后不小心换了联邦政权,业者又得到充足的时间继续“拖”,问题最终不了了之,业者照样无照运作,吃亏的是地方政府,依然没有任何官员必须承担责任。

真心希望执法员不是专挑软柿子来吃,对付非法小贩不留遗力,遇到财雄势大的工厂业者却无从下手,还是一些非法工厂的背后有政治人撑腰,使得执法单位无法立即采取行动?倘若属实,这可不是“新马来西亚”应该出现的滥权舞弊。

假如现阶段的法律无法让地方政府立即采取行动,那么,地方政府是时候动动脑筋,修改及通过更严厉的新法律,别再给非法工厂、非法垃圾场等任何机会了。

面对罔顾法律的人,何需对他们说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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