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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9
郑丁贤.堂堂正正做一個正常國家
作者: 郑丁贤

我深爱的马来西亚,再次成为国际社会的笑柄。

就在大马签署了《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简称“罗马规约”Rome Statute),并提呈给联合国秘书长的一个月之后,政府了一个U转,宣布撤销签署。

还记得《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吗?那一次,也是说要签,最后临阵退缩;贻笑大方之外,也让人心痛。

这一次是“罗马规约”,一个推动和平的国际公约,也是一个国家文明水平的指标。

规约的内容,在于把严重罪行,包括灭绝种族、危害人类、发动战争,侵略等,带上国际刑事法院,进行审判。

换句话说,假设地球出现了希特勒2.0的狂魔领导人,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对内屠杀国内少数民族,而该国又是《罗马规约》的缔约国,那么,国际刑事法庭就可以开庭审理,将之判罪。

当然,犬儒主义者会反驳说,这种国际规约符合理想,但是,它有约束力吗?怎么去抓战争犯?怎么将他绳之以法?有那么简单吗?

实际上,这是可行的。1990年代,前南斯拉夫瓦解之后发生波斯尼亚战争,波斯尼亚境内的塞尔维亚武装组织,在塞尔维亚共和国的撑腰下,对境内的穆斯林和克罗地亚人进行种族清洗,集体强奸。

这场战争持续了3年多,死了约20万人,最后美国领导的北约军队介入,才结束战争。

战争结束后,联合国成立了“前南斯拉夫国际战犯法庭”,在荷兰海牙开庭审判犯下战争罪行和种族清洗的屠夫们。最终,一些被判重刑,还有人畏罪自杀。

波斯尼亚战争是近代最大规模的战争,创伤也很深。它提醒世人,发动战争、种族清洗、集体强奸这些严重的人类罪行,并未成为过去,今后还可能会发生。

于是,在联合国推动下,1998超过100个国家在意大利的罗马签署“罗马规约”,并在2002年生效。通过国际社会集体力量,制裁和惩罚战争和屠杀罪行;同时,也彰显国际社会维护人权、和平的决心。

如果马来西亚签署《罗马规约》,代表我国反对战争和侵略,维护人权,推崇人道行为的决心。

大马不断抨击以色列侵略巴勒斯坦,指责缅甸政府迫害罗兴亚穆斯林,不也是基于这些人类的基本价值吗!

只是,有人指签署《罗马规约》是违反大马宪法,抵触马来统治者的权力,会把国家元首置于被带上国际刑事法庭的状况。

太过匪夷所思,还扯上统治者,八竿子都打不着。

我引述国内宪法专家赛沙林教授的看法。他说:“只有心怀恶念,意图进行反人性罪行的人们,才会反对罗马规约。”

置疑者说,万一大马发生这类事件,马来统治者是否要背负责任,受到国际互控法庭对付?

赛沙林教授表示,罗马规约很清楚说明,国际刑事法庭只对付直接涉及罪行,以及参与屠杀的个人,而大马国家元首名义上是武装部队统帅,但并没有介入军队的实际运作,而且国家元首是立宪君主,而不是实权国王,无须为战争行为负责。

罗马规约是人类社会一项反战争的努力,遗憾的是,在我们的国家,它被套上种族色彩,还被扭曲为威胁统治者地位。

可惜的是,政府没有决心捍卫它反战争罪行的初衷,在伦理和人道的战场上,弃战退缩。

痛心的是,我们深爱的国家,什么时候才能加入国际大家庭,堂堂正正做一个反歧视,反迫害,反战争的正常文明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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