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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4/2019
不受房屋部管辖‧店屋公寓对屋主有保障吗?
作者: 郑碧娥

谢先生来信表示,他有意购买一间价值15万令吉的店屋公寓,有关发展计划共有3栋公寓建筑,这店屋公寓分前、后单位两种,建筑面积大约750平方尺。前面单位的价格多几千令吉。

发展公司在促销小册子宣称,有关公寓不受到房屋发展(控制与执照)法令的管制,因为这些单位获准兴建在商业地段,是综合发展计划的一部份,发展商在有关当局批准的情况下,有权修改细则,并纳入为买卖合约的部份内容。

请问:

1.这些字句代表甚么意思?

2.有关文句是否对屋主比较不利?

3.假如以上店屋公寓无法在2022年(完工年份)完成,我们是否可以起诉发展商?

4.如果以后准备脱售有关公寓,手续方面会不会麻烦?

答:

针对这位读者提出的第一个问题,购屋者协会中之组主任陈钟灵指出,谢先生将购买的不是一般的住宅单位,因为建立在商业地段的店屋公寓,也属于商业产业,双方签署的并不是标准买卖合约。

除了这些,这些字句也让发展商保留修改买卖合约条文的空间或权利,特别是当他认为有必要的时候。至于购屋者,可以说比较处于劣势,因为当发展商若进行任何条文的修改,主要是以其利益为出发点。

另外,在房屋兴建的过程中,假如间中发生任何延迟交屋、建筑计划搁置的问题,即使受牵累的购屋者向房屋部投诉,一般也不获受理,因为商业发展计划的发展商,他们并不受房屋与地方政府部的管辖。

店屋公寓的交屋日,是发展商与购屋者、签署买卖合约后的36个月内,假如发展商延迟交屋,购屋者可以提出迟交屋索赔。

此外,将来如果业主准备脱售有关店屋公寓,与市场一般的自由买卖并没有甚么不同,只是在脱售时仍未有分层地契,那么必须寻求发展商的批准,并需要支付一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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