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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5/2019
【如意安详】何国忠/翻着袜
作者: 何国忠

书法/何国忠

“梵志翻着袜,人皆道是错。乍可刺你眼,不可隐我脚。”这是王梵志的〈翻着袜〉。王梵志的诗在唐朝和宋朝读者无数,黄庭坚对其诗情有独钟。他认为王梵志“翻着袜”的举动,可比美东汉茅容“杀鸡饭母,以草具饭客”的故事。

茅容的故事能让读者加深对〈翻着袜〉的印象。《后汉书.卷六十八》说德高望重的名士郭泰到茅容家时,茅容杀鸡。客人误会了,鸡肉只是孝敬母亲,茅容只让客人吃青菜。客人知道后觉得惭愧,忍不住下拜。好的食物以父母为重,理所当然,也符合传统伦理。《孝经》说得清楚:“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谓之悖理。”只是一般人在意面子,重视外人看法,习惯倒反来做。

胡适在巴黎法国图书馆看到从敦煌莫高窟带回的《王梵志诗》三残卷,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宋朝以后,很多人渐渐忘记王梵志,当然也不会注意〈翻着袜〉。清朝时期编的《全唐诗》,不收其诗。胡适为了推动白话文,要人知道文学革命的成功不是几个人凭空捏造出来的,因此写了《白话文学史》。写到唐朝的时候,王梵志是他第一个讨论的诗人。

胡适认为王梵志有不少诗值得推广。〈翻着袜〉让胡适爱不释手。1934年胡适开始每天一首诗的专栏。他选中的第一首诗,就是〈翻着袜〉。不过他始终没有解释喜欢这首诗的原因,只说“‘乍可’是唐人常说的话,意思等于是今人说的‘宁可’。”又说“此诗不在敦煌卷子里”,能够流传,黄庭坚功不可没:“黄庭坚(山谷)最喜梵志此诗。《豫章黄先生文集》卷三十有‘书梵志翻着袜诗’。”

这首诗浅白,王梵志说他把袜子翻过来穿,人们说这是错误的穿法。王梵志却反驳说:“宁可让你看着刺眼,也不能让我的脚不自在。”

衣物穿着的方式无奇不有,一般人不会翻着穿袜,却有人认为袜子里面有线头,翻穿更舒服,王梵志是其中之一。他依照本心,坚持不可因为别人异样眼光而改变习性。

王梵志以诗说禅,背离常规,追求个性解放。这种参禅方法并不是他一人独有,参禅不一定陈陈相因,也可以有“我的世界我做主”的气魄。

《五灯会元》卷十五“云门文偃禅师”条目下记有:“问世尊初生下,一手指天,一手指地,周行七步,目顾四方。云:‘天上天下,唯我独尊。’师曰:‘我当时若见,一棒打杀与狗子吃却,贵图天下太平。’”与其说禅宗倾向否定外在权威,不如说目的只在突出本心功能,一切从现实做起,由人而成佛。这点和王梵志随缘任性,尊重自我的精神互通。只不过王梵志简单文字的表白,增加禅笑浮生的趣味。

是法平等,无有高下

禅宗有一特点,将《金刚经》“是法平等,无有高下”的法则发挥得淋漓尽致。禅宗没有圣凡泾渭分明的现象,众生都有佛性,人人皆可成佛,只有悟与不悟之分。禅宗修行不讲形式,持诵的经咒和礼拜的佛像都是外物,可有可无。

《五灯会元》卷五“丹霞天然禅师”条目下所记一段故事,也可以让我们理解何谓打破反自然的修禅方式。有一次在寺中无以御寒,丹霞劈了木制佛像烧火取暖。住持发现后大怒,丹霞回应说烧佛是为取舍利。住持更加生气:“木佛何有舍利?”丹霞反驳说:“既无舍利,不妨多烧两尊?”住持一时无言以对。比起丹霞,王梵志翻着袜当然不怎么惊世骇俗。

王梵志的生活状况本不为人知,幸得胡适做了考证。后来郑振铎、张锡厚等人又找到新的资料,王梵志于是有更多知音。他大概是隋末唐初人,本是富家子弟,隋末战乱,家道中衰,成了一贫如洗的人。他有五男二女,从其诗得知其子女不孝,逼得他只能沿门乞讨求存。为了精神上的安宁,最后皈依佛门,但他生性潇洒,不能严守佛门戒律,无法定心庙宇,只能四处化缘,居无定所,过着漂泊不定的流浪生活。其劝诫诗多是生活写照,当然这样的煎熬经历在那个时代比比皆是。

引发我细读王梵志诗,是因为曾经探讨过为何胡适爱抄〈翻着袜〉送人。胡适一生谨慎,生活检点,不敢我行我素。他在意生活小节,绝不穿反袜,但是他人的举动却让胡适会心一笑。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抄诗可让心灵暂时解放。

我们这些后人享受前人心得,缘分来时也读禅诗,顺便挖掘作者事迹,分析相关思想的发展情况,以长知识。笔记做完后,一个平静的晚上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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