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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2019
杨丽琴.18岁和30岁的争议
作者: 杨丽琴

近来有两组数字18和30受到争议。一是探讨18岁可否投票;另一则是将青年的定义从40岁下拉至30岁。

先说说18岁能否投票的课题,一如所料,引发两极化反应。

赞成者认为青少年是国家未来主人翁,有权利决定国家和自己的未来。让青少年投票,可让他们及早关注政治。而且,年龄也未必反映政治意识和成熟度,就算是青少年,心智成熟度未必逊于年长者。

此外,投票年龄设定在18岁是全球大趋势,多国已立法这样做。

反对者则认为,如果要把投票年龄降到18岁,必须先改革大马的教育体制,教导政治体系、三权分立、公民权益等。

有者则认为这个年龄层的人应该专注学业。亦有人认为,18岁青年不够成熟,容易被政党及政治人物影响,也容易受社交媒体左右。

在大家各执一词时,我想起了香港的黄之锋。他在15岁之龄,已与同学成立学生组织学民思潮,过后多次组织政治游行、集会等。

不管你认不认同黄之锋的政治思想与斗争路线,不得不承认,他在同龄者中是个异数。大部分人在15、16岁,对政治时事还懵懵懂懂时,他已立志投身政治。

大马有多少个“黄之锋”?18岁以下的青少年,有多少人掌握选票的真正意义?能充分了解国家课题、政策?在处于叛逆的年龄阶段,投选代议士时能独立思考,不跟大队,投下明智的一票?

其实,大马的教育课程纲领,早有纳入公民教育,但此科目普遍没受到家长和学生的重视,因为不具“经济效益”。

因此,要鼓励青少年自小关注时事及政治,容易沦为纸上谈兵。别说青少年,就算中老年人也有政治冷感的。要提升政治意识,要先做到的其实是全民教育。

此外,政府日前提呈2019年青年组织及青年发展修正法案,将青年定义下调至30岁。一旦通过后,所有在该法令下注册的青年团体,理事年龄必须介于18至30岁。

这造成许多青年组织会员与领导人“超龄”,必须让路给更年轻者。

过去,我们常常取笑某些社团的会员,“七老八十”还自称青年。但有没有想过,是什么原因让这些“超龄者”必须占据相关平台及岗位?为何一旦他们退下后,社团就会青黄不接?

从利益角度考量,超过30岁者多数已累积丰富的社会经验与人脉,能更有效地推动组织发展。

惟真正原因,恐怕是要广招18至30岁和会员颇有难度。在该年龄层,不是忙于学业,就是在打拼事业、组织家庭。除非是天生热爱社团及政治活动,否则没几人愿意在所谓的“黄金年龄”,投入精力,积极参与社会发展进程。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两个议题的矛盾点。18岁投票,有人觉得太小;30岁领导青年团体,又有人说太老。

就好像婚姻老少配一般,人们常说“年龄不是问题”。但在现实层面,年龄绝对是问题,尤其是每个人的心智成熟度、情绪掌控能力以及办事能力有别。我们无法以年龄层一概而论,但在每个年龄层,又确实须迎接不同的人生挑战,间接影响重大决定和判断能力。

因此,在这两个课题上,其实都不能单纯只考量年龄问题,而忽略其他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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