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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2019
不法集团专向外籍人士下手·收10至60万令吉费用

(吉隆坡11日讯)全国刑事调查总监拿督胡兹尔指出,被侦破的贩卖大马卡集团,使用惯常的诈骗操作手法,包括由代理寻找很想取得大马国民地位的外籍人士下手,并通过已被捕的槟州国民登记局分局官员,以非法处理报生纸和身分证。

他说,过程中,涉案的官员会指示分局的数名职员(在不知情之下)参与输入申请人资料。

他今晚发文告披露,该集团相信是从外籍人士身上收取大约10万至60万令吉之间的费用,款项的多寡取决于申请人对证件的要求而定。

被捕者包括主谋及代理

他说,槟州警区刑事调查组、武吉阿曼警方及刑事调查规划D14组是在8月19日根据情报,共同展开了一项盘查、取缔和逮捕行动,结果有20个年龄介于32至70岁嫌犯被捕,包括包括10名华裔男子、5名巫裔男子、1名华裔女子、1名巫裔女子、1名中国籍男子、1名中国籍女子和1名印度籍男子以助查此案。

“他们当中有些是代理人、中间人、主谋。”

文告说,在一系列突击行动中,警方分别在几个地区也成功破获以上物品:

1)38台手机

2) 2台中央处理器

3)6架手提电脑

4)34张护照

5)11张身分证

6)6辆汽车

7)5张报生纸副本

8)6张身分证副本

9)58份护照副本

10)3张身分证申请表格

11)4本宣誓官登记簿

12)国民登记局数份文件

13)总值3万8340令吉21仙的几个国家现钞

  

他说,由于涉嫌非法制作、获取、提供、贩卖、持有一份虚假的旅游证件,以让非大马公民、非永久居民取得一份可供出入境大马的旅游证件,上述20人在2010年

反贩卖人口与反贩运移民法令26(E)条文下被捕。

警方延扣嫌犯28天

他表示,警方也延扣了上述嫌犯长达28天,他们皆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条文接受调查。

他说,上述所有嫌犯仍在2012年国家安全罪行(特别措施)法令第4(5)条文被延长扣留28天;而调查报告已呈交给普通刑事调查及公共安全单位主任,以展开以下行动:

a)任职于国民登记局槟州分局的嫌犯,将在反人口贩卖与非法移民(修正)法令26(E)条文下被提控(首要控状)、刑事程序法典466条文下被控、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被控,及

b)由于以欺诈方式贩卖身分证、报生纸以利便其他人出入境大马,有5名嫌犯将分别在反人口贩卖与非法移民法令26E条文下被控。

文告透露,调查报告于9月10日再次呈上给槟州检察主任,以对其他被告作进一步的检讨,目前尚在等待进一步指示。警方也对该集团在逃嫌犯,继续展开调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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