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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9
OECD建议:各国摊分科网巨擘数码税

(图:法新社)

(巴黎10日电)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昨天建议向科网或其他跨国巨企征收跨国税的构思,主要在于容许全球国家分摊科网巨擘的数码税款。

这项跨国企业课税提案可能改写行之百年的企业税法规,解决脸书、苹果、亚马逊、谷歌等科技集团把获利转移到低税负国以减少税负的问题。OECD的建议将于下周举行的20国集团(G20)财长会议上讨论。

OECD昨天建议向科网或其他跨国巨企征收跨国税的构思,主要在于容许全球国家分摊科网巨擘的数码税款。

根据OECD建议,有关税种不单涉及科网企业,只要每年营业收入超过7亿5000万欧元(约34亿5500万令吉),而且在当地市场有很活跃及持续的消费者关系,无论有否在当地设立实体运作机构,都需要在当地交税。

以往,按国际企业税法规,一国只有权对境内设有实体据点的企业课税。

此提案目前只勾勒大纲,细节仍待协商,将不只瞄准以美商为主的科技公司,也影响欧洲和其他地区的奢侈品、汽车和其他产品制造商。

或改变国际税例基础

此举等同改变近100年前在巴黎订立的国际税例基础,预期一旦落实改革,赢家将是美、中、英、德、法、义等大国以及开发中经济体,对跨国企业在本国境内销售的获利享有更大课税权;输家是跨国企业、避税天堂,以及爱尔兰、瑞士等低税率投资重镇。

随着全球经济数位化日深,今日企业无须在一国设立实体据点,也能透过数码服务赚钱,并把专利、授权、商标等智慧产权置于低税率国,借此减轻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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