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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2017
近2万逝者欠税1.7亿.税收局:遗产继承人需缴清
作者: yslee

(雪兰莪.八打灵再也2日讯)内陆税收局透露,过去15年有1万8798名纳税者逝世后,累积1亿6950万令吉的个人所得税未还,欠税数额从最少25令吉至最高260万令吉不等。

该局首席执行员拿督沙宾促请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在分发遗产给受益人前,应缴清死者身前所有债务,包括他或她所欠下的个人所得税。

应缴税务仅到逝世日

近期一则内陆税收局向已逝者儿女追税的新闻引起疑虑,该局特别澄清,死者应缴税务仅到其逝世日为止,且其拖欠的税务是从遗产中扣除,而非要遗产继承人(通常为儿女)以个人资产来支付。

沙宾提醒遗产继承人,有责任去解决死者所拖欠的税务,相关数额已包括原有应缴却未付的税务和罚款,否则该局可援引1967年所得税法令74条文和106条文,采取法律行动,包括取得庭令谕令死者合法代表还钱。

“他们有义务申报死者身前收入,因为可征税的收入未缴税,被视为欠债。”

若遗产继承人在未缴清拖欠税务前,就已分发死者遗产给受益者,该局同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入秉法庭追钱。

无论如何,内陆税收局指采取这类最后途径前,会先发出追税通知,即以挂号信方式寄给死者遗产继承人的最后地址。

若没能力可分期摊还

当然,法律不外人情,沙宾指若死者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没能力一次性还清拖欠税务,他们可以到内陆税收局各分行,以商讨分期摊还款项。

一般纳税者是在隔年4月30日前,呈报前一年的年度收入,且税率视纳税者收入多寡而定,通常收入越高者,要交的税越多。

上述近1亿7000万令吉被拖欠的款项,是从2001年估税年累积至2015年估税年。

“向遗产继承者或遗产管理所征收的税率,和向纳税者(死者)征收的税率是一样的。”

逝世者多缴继承人可领回

虽然内陆税收局近期积极追税,但若有纳税人逝世后,有多缴的税务,其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可向该局申领回相关款项。

不过,遗产继承人须备妥特定文件包括原纳税人死亡证明、经核实的遗产认证书副本、提呈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名字等。

该局也表示,如果死者有多余一人的遗产继承人,相关退款只会退还给其中一人。

此外,该局也提醒,若死者逝世后仍持续有收入如股息、利息等,虽然不再视为死者收入,但将变成遗产的收入,而遗产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须呈报,同时填写遗产收入税务呈报表(borang 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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