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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2018
陈孝仁·杀狗杀猪,不同吗?
作者: gkheng

芙蓉市议会与兽医局早前“高调”展开捕杀流浪狗行动,在住宅区内“即捕即杀”的新闻于社交媒体迅速疯传并且引起网友们热烈讨论;舆论几乎一面倒疯狂批评芙蓉市议会的做法,谩骂声充斥了网络。

市议会捉狗的事情,其实不是近期才发生;然而,现今社会网络发达,发生任何风吹草动也会在网络上被大肆渲染。

芙蓉市议会将猎杀后堆积的狗尸照片贴上社交媒体,确实影响了不少网民的情绪,更是引起爱狗人士的批评。

然而,回头想想,有生命的狗儿被猎杀确实可怜,但你我他每日吃的鸡、猪、牛、羊不也一样可怜?

犹记得曾经看过的一家海鲜餐馆宣传视频,是一个类似“旋转寿司”概念,食客围绕坐在鱼缸前,将眼前游过的海鲜捞起后,活生生地丢进热水煮熟(那画面“太美”),却获得满满的点赞,无不认为是个极有“噱头”的吃法。

适逢中元节,到处可见的“普渡”

庆典,供台上都供着一大头、一大头的大金猪,供奉完还会被人分尸而食,大快朵颐。

此刻怎样不见所谓“爱护动物”人士的批评?此举不也一样杀生吗?

中元节或俗称的七月半,其原意乃为追悼先人,同时让在世的后人表示孝心,倘若心中有孝,鲜花水果供奉先人,足矣。

但是,华人流传下来的习俗,就是要杀害那么多动物来完成这个祭祀,想想动物们也有点可怜。

回到杀狗之说,虽然成堆的狗尸看起来有些残忍,但平时大鱼大肉的“爱护动物者”吃下肚的,难道就不是一条生命吗?

老实说,所谓爱心的网民除了进行毫无意义的谩骂外,又有多少人提出实际的方案来解决此问题呢?

看看早前砂拉越疯狗症横行的情况,想想路人无端被野狗追和咬伤的事件,也不能全怪市议会采取强硬措施处理流浪狗。

芙蓉市议会猎杀野狗,无疑是最快速以及低成本解决野狗满患的方案。

若有错,也只是错在有关当局过于高调,将猎杀的狗尸贴上社交媒体,引发民众的不舒服情绪。

或许,保护动物的相关协会,可以发起一些筹款活动经营各地的流浪动物收容所,不就可以达到“狗有所依”

的大同世界?如果可以拿供奉大金猪的钱,用来妥善安排这些流浪狗,不也一举两得吗,救得了金猪,也救得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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