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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2009
梁文道.两会很重要?
作者: admin

要理解新闻专业的责任,我们不妨从一个更宽更广的框架着手,一种公民文化权利的框架。不论你认为民主是什么东西,也不管你相信中国政治的民主改革应该走哪一套标式,我们恐怕都得接受这个框架之下的4种内容:

一、任何影响到公共生活的事情,公民都有权利得到相关讯息。政府要开诚布公,展示民生国计里的各种数据,政策制定背后的研究和逻辑,以及政策执行的实际效果与问题。媒体不只要尽其所能地报导,还得代表公民挖掘许多政府忽略甚或掩埋,但又不是不重要的消息。这也就是一般所谓的知情权了。

二、光是知情,空有资讯,却缺乏解读资讯的能力,犹如文盲面对一堆书本,那又有何意义?所以公共还必须拥有公民辨识(Civic Literacy)的权力,学懂了解公共事务的方法,理会各种政策与法令的会议。

三、只是知道讯息,读得懂政策文件,一个人还不算是个完整的公民,因为他欠缺独立思索和判断的能力,不晓得怎样清晰地陈述自己的想法。故此,公民还得配备形成意见的能力;而获取这种能力,也是一种应有的权利。

四、既然对公共事务有意见,那么一个人当然还得有表达意见的机会,与其他公民沟通以造成舆论,向执政者发言以实行监督和创议的职责。用平常的话讲,这就叫做言论自由了。

一般以为,新开媒体在公民文化权利的推广上有很重要的角色;首先,它要回应公民的知情权,其次可协助大家读懂资讯,提供恰当的脉胳和相关知识;然后,在单纯的消息罗列之外,它提供一套叙事,方便大家考虑和推理;最后,它提供平台,让公民有机会发表言论,共商国是。

那么,近日有关中国两会的报导是否可以满足这4种重要的文化权利呢?就拿备受关注的4万亿提振内需计划来说吧,我们能够在报刊和电视上得知它的详情吗?如此庞大,关乎每一个国民福祉的工程,大家能在媒体中窥得它的背景知识吗?再由此形成自己的理性判断吗?公民又是否可以藉媒体铺架的平台畅所欲言,对有关部门施加影响?

我必须说,情况并不会令人满意。从会议的开始到结束,4万亿始终是一笔未曾细化的数字,许多重大的政策和预算方案也只徒具粗略的线条,罕见精细的分析。这是媒体不够主动?还是它们心有余而力不足?难道是两会规模太过庞大,消息多得来不及消化?抑或是大家面临了政府根本的限制,新闻源头本身就很干涸呢?

除了有趣的言论,要人的姿势,以及热闹的场面;我们知道的就是两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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