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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9/2009
林明华.有容乃大
作者: admin

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印尼,是3个不同主权的国家,但在政治历史和文化渊源上,彼此之间,却似有一条脐带,把3者连接在一起。这种三角关系,极为微妙,也极为敏感。

晴时多云偶阵雨,也许是这种关系的最佳注脚。

最近,马新之间的纷争少了,但马印之间,却是风波不断。最新的风波,牵扯到马来西亚观光宣传片使用的一支印尼传统舞蹈,被指“剽窃”了印尼文化遗产,一些印尼民众因此在“面子书”(Facebook)以“我们憎恨马来西亚”为题,号召印尼民众反马。

更严重的是,竟有50名自称是“人民民主堡垒”的成员手持竹制利器,在雅加达市中心“扫荡”大马人,以“抗议马来西亚企图把印尼传统文化遗产据为己有”。

在这之前,印尼民族主义份子也曾指责大马盗用印尼民歌“Rasa Sayang”作为旅游宣传主题曲。他们也指大马侵占了印尼峇迪和皮影戏的版权,并数落马来西亚国歌的曲调是抄袭自印尼民谣〈月光曲〉(Terang Bulan)。

有趣的是,印尼人口口声声被大马“剽窃”的文化遗产,考证结果,却几乎都是舶来品。

例如,皮影戏据称是7世纪传自印度室利佛逝王朝(Sri Vijaya)的兴都教。而据中国古籍记载,早在宋代,皮影戏即已盛行。故此,皮影戏怎能是印尼的独占文化遗产?

谈到峇迪,据考证,它其实就是中国秦汉时期就已出现的蜡染。这样说来,峇迪也是中国人原创的,并非印尼人的发明。

至于〈月光曲〉和大马国歌的旋律,追根究底,也不是印尼原创的,而是来自一首夏威夷岛的小夜曲“Mamula Moon”。

其实,这场涉及马印两国文化遗产的论争,并无什么实质意义,因为它反映的并不是两国对传统文化的重视和珍惜,也并非为了保护、拯救和发扬传统文化,而是在争夺某种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和文化符号,例如,把它作为商业化的宣传广告用途,以争取游客。

文化向外传播和扩散,本应是民族的至高荣耀。把共有的传统文化遗产据为己,反而是一种缺乏民族自信心的表现。

有容乃大,对待文化遗产,马印两国人民都应展现更宽容、更多元的精神和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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