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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0
言轻.重新签署备忘录?
作者: admin

陆路交通局与反贪污委员会签署谅解备忘录,誓言维护廉正,向贪污和贿赂行为说“不”。陆路交通局总监索拉说,当局向来予民众的印象是一个充斥贪污的部门,其实,当局的贪污现象并不如外界想像般严重。

陆路交通局的贪污现象并不严重?相信曾因各种事务而和陆路交通局“打过交道”的老百姓,尤其是曾经报考驾驶执照,而不愿缴付“额外”费用、屡考屡败的老百姓,对索拉之言不免嗤之以鼻或发出会心一笑。

索拉以什么实例来佐证自己的看法,为交通局辩护呢?他说,从反贪污委员会的资料显示,去年只有5宗涉及陆路交通局的贪污行为,而遭到反贪会采取逮捕行动的案例,今年至今也只有两宗针对当局涉及贪污的投报,尚在调查中。

若是凭索拉的一年区区5宗案例作为依据,陆路交通局应该可以当政府部门的“廉正”典范了。至于普罗大众是否苟同呢?只要稍微留意各媒体的报导与各阶层人士的“微词”,当局就应该心知肚明索拉是否自欺欺人。有多少个曾涉及行贿与接受贿赂者会自投罗网向反贪会举报自己的恶行呢?

此外,令人费解的是,索拉说,早在2000年,当局与反贪会已签署过一次类似谅解备忘录,由于时过境迁,因此,今年重新签署。索拉所谓的时过境迁指的是什么?在重新拟定与签署这份备忘录之前,陆路交通局可有进行任何检讨与分析,在过去10年来,那份如今已“不合时宜”的备忘录发挥了什么反贪倡廉作用?若是签署了10年的备忘录,陆路交通局依然没有改进,当局是否应该反思,除了再与反贪会签署备忘录,他们应该还需采取什么实际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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