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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1
陈莉珍.《游行自由与法治》2.0
作者: admin

如果我没有诠释错误,上周一文刊出后,网路上有人认为我具备担任首相政治秘书的潜能。

如果我是首相的幕僚,针对净选盟2.0游行一事,我会如何献议呢?

与一个在香港工作,且参加过六四和平示威的朋友聊起这事,他给了我一些启示。

如果我是首相的幕僚,我会建议:(一)让警察发出集会准证,不管是支持净选盟的,或反对净选盟的,让大家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

(二)游行前,召集组织者,要他们确保游行的路途不会妨碍到商家做生意,或者让大家在某广场上或室内体育馆静坐示威;

(三)当天,确保警察部队动员所有的人力,维持现场秩序、确保游行不会造成交通阻塞、设立医药站,为身体突然不适的游行者提供治疗服务、提供饮水机、垃圾桶;

(四)游首相本人一起加入净选盟游行。有人或许会反对,认为首相参加游行,就代表着承认之前的选举有问题。不过,选委会既然独立,选举如果有问题就是选委会失责,作为一个在奉行民主制度国家的政府,自然也有讨伐这个独立机构的权利。这与当年检讨大马“司法制度”是否独立的问题,如出一辙。

我不反对以集会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亦赞同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更没有反对人民通过自己的言论检讨有问题的制度,如净选盟要求改革选举制度。像很多人一样,我也希望有一个公平、干净的选举制度。

有律师说,赋予警察发集会准证权力的法律,即警察法令第27(5)条是违宪的,不过,始终没有人否认参与集会的人会被一套“违宪”的法令对付,或许与其等候立法者在国会推动修改法律,不如提上法院,让法官审判,届时人们就有机会让法院检讨这套“违宪”的法律。

没有人可以准确预测参加示威群众人数的多寡,不过有人估计,人数会比2007年的5万人多。面子书上支持“净选盟2.0”游行的人都在照片上贴上了黄色的徽章,而我面子书帐号里贴上黄色徽章的朋友与日俱增。

净选盟虽然多次澄清不含任何政治议程,不过,反对党搭个便车就“净选盟2.0”大事炒作一番也是不争的事实,首相如果要力挽狂澜,或许可以认真参考我的拙见,否则将会有再一次将对付自己的武器拱手送入反对党的手中。

假如国阵要证明这是个奉行且推崇民主的政府,“净选盟2.0”是个很好的表现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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