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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2014
安焕然.小四历史课本的常识问题
作者: admin

新编的小学四年级历史课本选材之偏差,华文本“直译”粗糙等等问题,近来已多被讲述,不赘言。而且若对翻译文笔等问题过多挑剔,对短时间内被委派负责翻译的老师也不公平。我今天想讲的,不是华文版本的翻译问题,而是就历史常识部份(即使是马来文原版课本),就事论事。

暂且不提其论述选材的偏差,也不谈其翻译失误问题。这本在前言中标榜“四年级历史课本是根据马来西亚教育部制定的小学标准课程(KSSR)而作的。自2014年开始,历史是所有四年级学生的必修科。历史这一科着重于实践道德价值观、爱国精神、公民元素及公民意识”的“官方”课本,在编写过程的审核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些史实论述和呈现,真让人费解。例如该书为说明马六甲王朝及马六甲以前的马来古国之商贸地位,插图皆把中国商人加了一条“辫子”,把唐朝人、宋朝人、明朝人都当成了剃发留辫的清朝人,这种时空倒置,明显是一项低级错误。

与马来王朝相关的中国历史基本常识搞不懂,暂不追究。即使是就“马来”历史而言,也有一些唐突的记述。例如小四历史课本单元九〈马六甲创始者拜里米苏拉〉之“伟大王国的成立”一节(中文版页114),其第一行:“马六甲由巨港的‘国王’拜里米苏拉创始。他从巨港逃到淡马锡……”

众所周知,过去一般的历史常识记述,拜里米苏拉是巨港的“王子”(Putera)。现今的国中历史课本和独中历史课本也是这样写的。推敲,把拜里米苏拉说成是巨港“国王”(Raja),其出处可能来自葡萄牙传教士皮雷士的《东方志》。但以此例证说成“国王”,却与中学历史课本论述不一致,中、小学的“国史教育”要如何衔接?

另,小四历史课本单元十〈著名宰相敦霹雳〉之“敦霹雳的英勇”章节(页130)的最后一段,在“巩固马六甲王朝成为贸易中心的地位”有三要点,其第三要点这样写:“在马六甲港口周围设定居住地给外来商人,并委任一位甲必丹来管理。”

奇怪,马六甲王朝时代什么时候出现“甲必丹”?“甲必丹”不是要到葡萄牙、荷兰殖民时代才有的名称吗?随意到网上维基百科搜索,就能得到以下讯息:甲必丹是葡萄牙及荷兰在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殖民地所推行的制度。甲必丹应是葡萄牙语capitao的借用词,或是荷兰语kapitein的音译,本意为“船长”(与英语captain同源)。

今版小四历史课本的这项对“甲必丹”的论述,想来应该指的是“港务官”(Syahbandar)吧!

1978年由大马出版供应社出版的华小五年级《历史》课本之〈马六甲的政府和管理〉一节,清楚写明:“海港的行政方面,设有四位‘港主’,称为港务官(Syahbandar),管理各国来马六甲的商船,以及征收税务。此种官制的创立,为后世马来国家所效法……四位港务官,每一位各负责办理来自某一区域的所有船舶的事务:一位‘港主’专门处理印度商贾如甘琶逸的胡茶辣人的船只,另一位处理来自印度东海岸以及北暹罗来的船舶,另一位办理往来苏门答腊南部、爪哇和香料岛的货物及其运载的事务,还有一位负责处理来自印度支那沿岸和中国沿岸的船舶。

据说这些重要的长官,住在城外的大宅,有园林泉石之胜,生活优闲。他们都很文雅,很有教养和爱好音乐。”(页8-9)怎么,我们今天的“官方国史”编撰竟与过去的历史课本落差如此之大?而且把“港务官”说成是“甲必丹”可能不是一项“不小心”的误写。因今版小四历史课本的第131页的“你知道吗?”一栏,编者还指说:“甲必丹是一群外来商人的首领”。

如果这段文字真的成为“历史事实”,而且落实为成功的爱国主义国史教育,它是不是也可以拿来论证:“华人甲必丹就是外来的!”真是匪夷所思,匪夷所思。一阵冷风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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