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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7/2014
工地意外,谁应负责?
作者: admin

吉隆坡金三角地带的燕美路和富都路口发生隧道工程坍塌并引发严重地陷事件,除了导致繁忙交通道路必须关闭,附近单轨列车轨道衔接处因出现裂口,也必须暂停单轨火车服务外,地陷处因埋有隆市电供主要电缆和水管,可能造成半个隆市大停电和断水,为商家和居民带来极大不便。

值得庆幸的是,此次意外没有造成人命伤亡,不过,富都路和燕美路的这项多层次交通枢纽计划工程已建了4年多,给附近地区带来严重交通堵塞问题,如今又因地陷封锁道路,塞车情况势必更为恶化。

这金三角地带也并非第一次发生地陷,在武吉免登周围地区今年内因地下隧道挖掘工程或地下水管爆裂,已数次引发地陷,当局必须严正看待寻求应对良策,避免酿成更严重意外。

政府为提升巴生河流域的公共交通系统,正如火如荼地兴建交通枢纽、轻快铁延伸路线和捷运工程,虽然这些工程利惠人民,但工地频频发生意外,不仅工人和道路使用者生命安全受威胁,也影响民众对有关工程安全性的信心。

隧道工程坍塌而引发地陷事件,说明工程安全的防范措施出现缺失,而工地安全一旦有疏忽,除了道路坍塌,高高的鹰架、在上空旋转的重型机械等也随时会给民众飞来横祸,夺人性命。

一个星期前,梳邦机场路往联邦大道方向的轻快铁延伸路线工地才发生巨型铁条掉落,砸伤路过轿车内一对夫妇的事件。而去年3月,梳邦机场路的轻快铁延伸路线工地也同样发生铁条掉落,砸死和压伤两名路过的司机,类似不幸事件一再重演,显示有关方面并没有吸取教训,加强工地安全措施。

就上述事件而言,轻快铁营运商没有对承建商提出严格的安全要求,而承建商也没有尽到监督工地安全的责任。无论是营运商或承建商,都须负起责任。

至于道路坍塌事件,是因为工程设计不当或过度挖掘或其他人为弊端所造成,当局必须调查,并鉴定谁应该为意外负责,采取对付行动。政府与相关单位在批准任何工程时,更须确保有关工程达到安全标准,否则批准项目的顾问及政府当局,也须分担意外的责任。

有关当局应严正看待工地意外,找出肇因并拟定更严格的施工安全准则,例如设定条例,有系统地管制及监督承建商的施工安全,规定在工地范围围起路障、尽量在夜间时段施工、封锁道路或开辟取代道路,让道路使用者避开施工地点等等。基建的完善固然利惠人民,但保障人民的安全仍应放在首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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