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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4
郑丁贤.部长南茜的道德和法律失知
作者: admin

“依布拉欣阿里不会在煽动法令下被提控,因为他只是在维护伊斯兰的圣洁。”

部长南茜作出如此拙劣的辩护,从道德和法律角度,都是“失知”,没有看到问题的本质,以致犯下严重的道德错误,也没有履行法律部长的责任;对大马的多元相容价值,更是一种亵渎。

依布拉欣要“维护”他的宗教,就可以焚烧其它宗教的圣经?

如果这个逻辑行得通,那年前要焚烧可兰经的美国疯狂牧师琼斯,岂不是在维护基督教的圣洁?

同样的,哈里发国恐怖分子干下的种种暴行,不就合理化了;还用得国际制裁,40几国联军声讨?

问题在于,疯狂牧师琼斯和IS的恐怖分子,都不代表基督教和伊斯兰;相反的,他们的行径,都违反了各自的宗教教导。基督教徒谴责琼斯,伊斯兰世界否定IS,就在于琼斯和IS冒用宗教的名义,做了反宗教,反社会,反法治的行为。

依布拉欣阿里又何尝不是这样。谁授权他代表穆斯林?伊斯兰教义里有主张焚烧其它宗教圣经?

依布拉欣阿里在大马的形象,曾经是一个政治青蛙,后来转型领导土权。

以大马的社会的标准,他绝对不是一个正确的示范;而号召焚烧圣经,已经超过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而南茜作为部长,却以如此荒谬的理由,让他避开法律的制裁,甚至为他套上道德的光环。

如果这不是选择性提控/不提控,那又是什么?

南茜如何解释用煽动法令提控马大法律系副教授阿兹米沙隆,而为什么不用这项法令提控依布拉欣阿里?

阿兹米被提控,在于他从法律的根据和民主的原则,评论雪州的宪政危机。

至于依布拉欣阿里,他号召焚烧印有“阿拉”字眼的马来文版圣经,作为对一些人的“教训”。

如果这不是煽动,恐怕全世界都要对“煽动”作新的定义。

圣经就是基督教的完整内容,对信徒而言神圣不容侵犯;这种神圣的地位,涵盖所有语文的圣经,不管是希伯来文、希腊文、英文,或是马来文;也不管不同语文的圣经如何称它的神。

这同等于可兰经在伊斯兰的地位。

没有任何心智正常和守法的人民,会冒犯可兰经,不管他是否穆斯林。

特别是在马来西亚这样的国家,如果不同背景的人民,可以侵犯亵渎对方的宗教,社会早就支离破碎,陷入混乱。

而宪法规定伊斯兰是官方宗教,其它宗教可以在和平与和谐中并存;煽动法令也旨在对付破坏不同宗教和谐的行为。这些都是法治社会的规范,依布拉欣阿里不能超越法律,不管他使用什么堂而皇之的藉口。

南茜除了收回和道歉,还应该追究依布拉欣的法律责任,此外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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