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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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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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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11日讯)彭亨州天灾管理委员会指出,当局目前仍然接受在水灾爆发期间,未迁移往水灾疏散中心的灾黎向当局登记,以领取联邦政府及州政府发放的水灾补偿援助金(Bantuan Wang Ihsan/BWI)。 彭州天灾管理委员会主席,也是彭亨州政府秘书拿督斯里沙烈胡丁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尽管有关登记截止日期已于本月7日结束,由于仍有灾黎尚未登记,因此州政府已同意延长接受登记的期限。 “县及土地局正在为未安顿在疏散中心(PPS)的灾黎更新资料,并将在本月17日之前完成。为此,灾黎登记表格必须在本月17日截止前,交予当地乡村发展与安全委员会(JPKK)或地方政府。 “我们预计从本月24日开始,为未迁移到疏散中的灾黎发放第一批的水灾补偿援助金。” 联邦政府日前宣布提供1000令吉的补偿援助金,州政府也宣布为安置在临时疏散中心的灾黎,以及受水灾影响的灾黎提供500令吉的补偿援助金。这笔拨款由国家天灾管理机构(NADMA)提供给州政府,并由县及土地局 (PDT) 负责发放。 沙烈胡丁披露,截至今年1月10日,当局已确认在2021/2022年度第一波和第二波东北季风发生期间,总共有1万9053户一家之主(KIR)被安置到疏散中心,而县及土地局则发放了总额2625万令吉的水灾补偿援助金予1万7310户一家之主。 剩余的1743户一家之主将于本月14日之前获得发放。由于发放工作仍在进行中,曾经迁移到疏散中心,并且在本月14日之后尚未收到补偿援助金的灾黎,可以联系最近的县及土地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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