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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5/2015
阿兹米 Azmi Sharom.议员马来文须优等?
作者: admin

有人建议规定候选人必须拥有大马教育文凭马来文优等的资格才能竞选。据称是为了确保能提高国会辩论的水平。

这项建议有两大问题。第一,能成为国会议员的资格应该越低越好。这是因为在民主机制下,应该交由人们去决定他们要选择谁代表他们。因此法律应该尽可能不要限制选择的范围。

如果人们要选一个文盲,因为他们认为他或她最有资格代表他们,那就由他们选择吧。

第二,建议者暗示良好掌握马来语就可以带来更好的辩论素质。但这只会带来文法上更正确的辩论,而非更有素质的辩论。

不是吗?我们有无礼的种族主义和性别歧视的国会议员。他们在国会内发表令人厌恶的话。他们或许用正统的马来文说出这些话,然后?他们还是同样令人厌恶。

那些不回答提问的部长又如何?不分官阶,个个如此。直接相关的问题往往换来罐头答案规避责任,没有真正处理手上的提问。

再者,不要忘记议长的权力。谁有机会辩论是由议长决定,很多时候当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在国会内被提出,往往没有机会辩论,因为议长拒绝让议员辩论有关议题。

国会还有着一套不好的机制。议员们往往在法案提呈辩论前的短时间内才获取有关法案,结果议员根本不可能在极短时间内针对法案作出有条理的辩论。不像在民主化较成熟的国家,议员们享有足够的拨款聘请助理,包括协助他们研究法案,以便他们能够在国会作更有意义和有素质的辩论。

我们的国会面对各种缺点的困扰,然而却有“天才”建议强制议员必须具备SPM马来文优等来提高辩论素质。

这样的建议只会出自于那些热衷于塑造单化元社会的人,类似的人的思维往往只会提出狭隘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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