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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38pm 01/06/2020

辩方律师:证据显示·“第三方失信非纳吉”

(吉隆坡1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的辩方律师哈威德吉星,今日在口头结案陈词时说,根据辩方提供的证据显示,此案中犯下失信行为的是第三方,而非纳吉。

他指出,在辩方举证阶段,有足够的证据显示4200万令吉的交易和聂法依沙(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大马富商刘特佐及其他人有关,就如第34名控方证人退休基金局投资支援服务部前副主席阿米拉在证中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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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黑钱案在经过逾30天的自辩阶段审讯后,今日进入口头结案陈词。根据辩方的书面摘要内容,辩方向法官提呈的书面结案陈词分为5个章节,分别是裁决程序和证据原则和辩方结案时的评估、4200万令吉交易的原因和目的、纳吉相信沙地阿拉伯捐款和知情程度、纳吉为国家利益行事及没有全面控制SRC和与4200万令吉无关的控制。

指控方仅限于表面证据

哈威德星在陈词时也指控方举证阶段,仅限于表面证据(prima facie case)的调查结果。

他指出,在2019年11月11日的裁决中,概述了控方举证阶段引用的证据,以及法庭就此得出具体结论,认为控状中的所有要素已得到证明。

他说,这些具体的发现,构成了法庭最终认为“针对被告”所提出的“表面证据”的基础。

“因此,根据引用的证据得出的这些表面证据,足以证明如果‘不予驳回’或‘无法解释’,则可对所有指控定罪。”

他指出,这是基于刑事程序法典第180(4)条文,该条文阐明如果控方提供了可靠的证据证明罪行的每个构成要素,则建立了表面证据确凿的案件,如果不提出异议或无法解释,则将被定罪。

指纳吉“承认”被断章取义

哈威德吉星也说,纳吉在起诉马华前总会长敦林良实诽谤案的宣誓书(此案标注P616的证物)中承认接受SRC国际公司的4200万令吉,并不表示承认有罪。

他说,纳吉在供证时指出,在P616作出的“承认”并不正确,实际上是断章取义。

纳吉称不知4200万来自SRC

他指出,有关的宣誓书内容也揭露,在该笔资金交易的时间点,纳吉对于4200万令吉是来自SRC账户一事并不知情。

“最终,有关的解说文件反映出,纳吉2015年才发现4200万令吉从SRC账户转入他的账户。”

他说,在控方交叉盘问纳吉时,控方也无法反驳纳吉针对P616所给予的解释,纳吉坚持本身在那段时间,并不知道4200万令吉是来自于SRC账户。

审讯90天31天自辩

此案是去于年4月3日开审,经历90天的控辩阶段审讯,原定今年5月12日进入口头结案陈词,惟因为冠病疫情及行动管制令,展延至今日陈词。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是在2019年10月22日及23日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并于2019年11月11日宣判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3项刑事失信、1项滥权和3项洗钱案所有控状表罪成立,纳吉需出庭自辩。

辩方在书面摘要中表示,控方经过57天的审讯及传召57名控方证人后,于2019年8月27日正式完成举证工作。

自辩阶段于2019年12月3日开始,辩方共传召19名证人出庭,包括选择在证人栏里宣誓为自己辩护的纳吉,今年3月11日完成长达31天的自辩。

只允10记者进入

此外,由于目前仍处于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法庭依旧限制人数,欲进入法庭的民众须扫描二维码登记,所有人须检测体温。

庭内只允许10家媒体各派一名记者入内采访,并限制5名民众入内。法庭也增设视频链接室至两间,每间只允许10名记者,所有桌椅皆有留下社交距离标记。

主控官拿督希旦峇兰开庭时要求法官允许控方团队增多一人至8人;法官最终允许9名辩方律师及8名控方律师在庭内参与此案自辩阶段口头结案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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