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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pm 10/09/2021

家庭购物台

展示内衣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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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内衣裤

“展示内衣裤不雅令人不悦” 电检局警告2家庭购物台

据报道,尽管没有让模特儿在节目中穿上内衣展示,但推销内衣裤仍会冒犯社会。(马来邮报图)

(吉隆坡10日讯)大马电检局(LPF)近日要求两家本地广播公司,停止在各自的家庭购物节目中展示男性和女性内衣。

据《马来邮报》报道,根据一封大马电检局发出志期9月3日的信函,即便模特儿没有穿在身上,但仍是不雅和令人不悦的行为,因此违反了电检局的指导方针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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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内政部)认为,虽然没有让模特儿在现场穿上内衣展示,也不涉及任何不雅的视觉,但推销内衣裤仍会冒犯社会,尤其那些与种族、宗教、性别和年龄相关。

“此外,维护大马多元民族和多元宗教社会的礼仪、体面和敏感性的要求,是至关重要的。”

该信函提到,内政部认为,上述推销内衣裤的内容也不适合一般观众观看,因此类似的广播应该立即停止。

根据该媒体的调查显示,这两个家庭购物节目所展示的男女内衣裤,只是放在展示架上或人体模型上,而非穿在模特儿身上。这两个平台所出售的商品是包括男性内裤、普通女性内裤和胸罩,以及塑身衣。

据报道,上述两家公司并非首例。据另一封志期8月24日发给另一家广播公司的信函,大马电检局表示,尽管该公司稍早前提出上诉,而内容监管机构──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内容论坛(CMCF)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已提出意见,但电检局仍维持决定。

“考虑到各方的利益,电检局依旧遵守2010年电检指南第三章第1条(电影广告),所规定电影广告或任何形式的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宣传信息必须符合道德规范。”

据报道,9月3日的信函是由大马电检局秘书尤斯妮扎签署,而8月24日的信函则是电检局主席拿督阿兹占阿里芬签署。

9月3日的信函表明,电检局曾在2020年11月提出过相关问题。

另一方面,大马电检局也向该媒体证实此事,并解释说,所有旨在播出并供公众观看的节目拍摄或宣传内容,都必须先获得当局批准。

电检局重申,播放的内容必须保持良好的风俗及内容得体,同时平衡多元社会的敏感性。

电检局表示,援引2010年电检法令下的2010年电检指南对两家广播公司发出指示,是给予要求公司履行责任,确保任何形式的电影、广播信息或宣传必须保持道德并符合规定。

“因为这考虑到了敏感性,以满足大马多元种族和多元宗教,以保持基本礼仪、体面和敏感的需要。”

电检局提到,儘管两家公司都获得内政部长的批准进行自我审查,但仍必须根据2010电检指南的规定进行。

“涉及的两家广播公司都了解内政部颁布的2002年电检法令下,必须遵守的所有条件。”

当局也提到,涉及的两家广播公司已遵守指示,并删除了受影响的片段。

“但是,如果这类内容在其他线上平台播放,则不会受到2002年电检法的约束。”

CMCF: 无明文规定禁售内衣裤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内容论坛运行董事梅蒂哈受询时表示,没有明文规定禁止销售内衣裤等物品。

“任何合法出售,且没有任何限制禁止打广告的物品都能做广告,只要内容不下流或淫秽。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我们看到有许多平台以很创意的方式打广告。本着自律的精神,我相信只要在范围内完成的,都能够进行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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