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讯)去年涉嫌索贿及受贿而被控贪污罪的前大马油棕局行政官员,今日在怡保反贪污法庭上对交替提控俯首认罪,被判处罚款5000令吉。
被告是37岁的瑟拉末慕里奥诺,涉嫌于去年10月14日向一家执照到期的油棕买卖公司索取贿赂6000令吉,协助毁灭有关的买卖证据;过后于10月20日,收取一家油棕买卖公司负责人的1500令吉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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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被揭发后,他于今年3月9日被反贪委会援引2009年反贪委会第16(a)(B)条文(涉嫌行贿)及第17(a)条文(索取或接受贪污)提控上庭,被告当时不认罪,案件过后进入司法审讯程序。
面对上述两项控罪,被告一旦罪成,可面对每一项控罪不少于2年监禁,以及被罚款不少于贿金及贿赂价值的5倍。
他今日上午在庭上对于控方针对他的第二项替代提控,即刑事法典第165(公务员不得接受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条文认罪,法官英蒂拉判他罚款,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一个月监禁代替。
上述控状指出,当时任槟城北海油棕局行政官的被告涉嫌于10月20日傍晚6时35分,在巴里文打一家餐馆,接受一家执照已到期的油棕买卖公司负责人无偿赠送价值1500令吉的贵重物品,抵触了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随着被告认罪并被判罚款,检控官玛兹雅副检察司将余下的控状申请交由法庭纳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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