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州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促政府解释“注册货运代理商,须让土著持有51%公司股权”的政策。
他今日发文告说,财政部规定1990年注册的货运代理商,须让土著持有51%公司股权,才能取得报关行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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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豁免外国货运商不公平
他说,若此政策在今年底执行,将有数千个业者面对不确定性因素。他批评这政策对本地业者不公平,而且外国货运代理商却不受影响。
“这些本地公司多年来用血汗拼,现在政府突然要他们把大部分股权让给土著,或卖掉他们的公司。”
他说,于1976年前注册的报关行执照没有这条件,1976年后至1990年之间的报关行执照注册,有关公司需让土著持有30%公司股权。
“1990年后注册的报关行执照,需让土著持有51%公司股权。”
他说,如今业者已接获通知,今年12月31日前若无法符合此条件,他们的报关行执照就会被报销。
他说,业者已面对冠病疫情的打击,很难再符合此条件。
他说,为何政府豁免外国公司,也令人不解,这样做只会“杀死”本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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